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