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應用現況
煙霧滅火系統是我國自主研究開發的一種自動滅火系統,主要用于撲滅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火災。該系統不用水和電;結構簡單,消防投資少,安裝維護方便,滅火后對儲罐內液體污染小。30多年來,煙霧滅火系統的應用范圍已從原油、重油、柴油儲罐擴展到航空煤油、汽油和醇、酯、酮類等水溶性液體儲罐,遍及油田、石化、冶金、鐵路輕工、航空、交通、火電、國防等領域的工礦企業。用戶達2000多家,應用煙霧滅火系統5000多套。已知的成功撲滅儲罐火災案例有四起,為用戶節省消防費用數億元。已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隨著CECS169:2004《煙霧滅火系統技術規程》的頒布,設計單位對煙霧滅火系統的設計計算以及滅火設備的選型和配置更加規范。施工單位在規范施工程序和技術要求時則有章可循,有利于保障施工質量。而作為定點生產單位的湖南省金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同時努力開發應用于不同技術條件和環境條件的滅火裝置,拓寬應用領域,力爭在最大程度上滿足用戶的需求。總之,《煙霧滅火系統技術規程》的頒布實施,解決了原來煙霧滅火系統在設計應用和安裝中諸多問題,必將推動該滅火系統進一步發展。
二、研究開發和應用的歷史回顧
1968年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完成了罐內式煙霧滅火裝置初步設計和煙霧滅火劑的配方。同年由天津市公安局組織進行的700立方米柴油罐滅火表演試驗取得成功后,首先在天津市地區試用。1973年和1976年通過兩次成果技術鑒定,推動了該滅火技術進一步發展,1974年由公安部批準湖南省金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前湖南省消防器材總廠)為定點生產單位。早期用戶有鐵路,冶金,輕工,油田等生產企業。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該項技術的發展較為緩慢。1980年以后在國家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策影響下,該滅火技術才得以進一步改進提高,1980-1990年這一時段又進行了49次滅火試驗。據統計從該技術開始研發的1968年到1990年共進行了125次滅火試驗,最小的試驗儲罐容積為100m3,其中儲罐容積在700-2000m3的多達107次。在技術日趨成熟的形勢下應用范圍也逐漸擴大,并且取得了四次成功的滅火戰績。1993年煙霧滅火系統載入國標《原油天然氣工程設計規范》,2002年載入《石油庫設計規范》。1985年該滅火技術獲國家發明三等獎。1987年獲布魯塞爾國際發明博覽會金質獎,這兩個獎項,雖然新聞媒體作過報導,但在國內影響很小,倒是在國外產生了巨大效應,引發了世界氣溶膠技術研究的熱潮。首先是前蘇聯科技工作者開始了氣溶膠在消防領域的應用研究,1987年發表專利,1987年后加快產品開發,1992年他們把3Kg級的產品拿到我國進行表演。其實他們的產品那時不如中國的,多年來我國的科技工作者,憑著頑強的攻關精神和社會責任感,在氣溶膠滅火技術領域,仍然引領世界發展的方向。
三、幾個問題的解答
從網站看到一篇題名《新型超細干粉油罐自動滅火裝置系列產品介紹》的文章,文中談到了煙霧滅火系統的幾個問題,我們認為作者對煙霧滅火系統存在誤解和偏見。其論點與煙霧滅火系統實際技術狀況大相徑庭,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我們對文中提出的幾個問題逐一作答如下:
誤解一:煙霧是通過滅火劑爆炸燃燒產生的,是以隔絕油罐中的氧氣達到中斷燃燒的目的,滅火效率低,速度慢。
a.關于煙霧滅火劑
公布于1983年6月的《新型煙霧滅火和滅火裝置鑒定材料》和2004年頒布的《煙霧滅火系統技術規程》寫得很清楚:煙霧劑是由氧化劑、可燃物和發煙物組成的灰色粉末狀固體混合物,各組分長期混存時不分解、相互間不發生化學反應。點燃后以一定速度(1.1-1.5mm/S)進行燃燒反應。它不易點燃,燃點高于4500C,比木材還難點著。可見它不是炸藥。其燃燒也不是爆炸性燃燒。我們認為把煙霧劑混同于炸藥是個常識問題。
b.關于煙霧的滅火機理
煙霧藥劑燃燒時產生大量含有水蒸氣、二氧化碳、氮氣和固體微粒的滅火煙霧,在煙霧產生器內形成一定內壓,經噴頭高速噴入著火儲罐,在罐內迅速形成均勻而濃厚的滅火煙霧層,以窒息、隔離和金屬離子的化學抑制作用滅火。煙霧在罐內可維持7-8分鐘,有充分的窒息作用。其滅火原理不光是物理方式,而是截割、覆蓋、稀釋、化學抑制、冷卻等多種作用滅火。其中化學抑制比干粉作用還強。另外,為什么叫它煙霧滅火劑,因為它不僅能產生煙霧,氣溶膠,而且可直接用來滅火,與鉀鹽干粉滅火效果相當。在抑制火焰回火方面,比普通干粉滅火速度快,效能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