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大開發、大發展進程的不斷推進,新建工程如雨后春筍,大量的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廣泛應用,造成了在建工程存在大量的火災隱患,如不加以監督整改,一旦發生火災,不僅會燒毀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圍建筑物,而且造成重大人員傷亡。2005年10月7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區泰東鎮的泰州市益民果蔬開發有限公司在建冷庫在施工過程中用明火烘烤SPS新型防水材料進行地面防水時,不慎引燃墻面隔熱保溫材料聚苯乙烯,火勢迅速擴大蔓延,并通過該冷藏間出口向其他冷藏間蔓延,將西南側冷藏間的唯一出口封堵,致使正在施工的8名工作人員無法逃生,在火災中死亡。火災過火面積2180平方米,另有4人受傷,其中3名重傷人員正在搶救,一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火災直接財產損失79.5萬元。
一、在建工程火災隱患成因
一是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談薄。部分施工單位負責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在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時,大部分施工負責人認為一切都是建設單位的事,根本與自己無關,消防部門不應該管,主觀上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同時施工單位雇傭臨時民工流動性大,沒有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不會利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不會報警、不會組織人員疏散,尤其是施工時間短、作業分散的民工,很難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布局不符合規范要求,耐火等級低。由于施工現場局限性強,人員多,現場內的辦公室、員工休息室、職工宿舍、倉庫等建筑相互毗鄰,特別是職工宿舍大都為臨時性,而且都是三、四級耐火等級簡易結構的建筑物,加之勞累后的施工人員多有吸煙的習慣并亂丟煙頭;還有一些員工宿舍相互間隔只是用三合板等材料簡易隔開;也有的職工宿舍只有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勢必造成嚴重后果。
三是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條件較差。一些建筑工地沒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還有的與已建成的相臨建筑物外側采用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占用了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更有甚者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以及危險物品庫房相互間作業區混用,一旦發生火災,由于在建的工程其消防設施還沒有安裝,特別是在建的高層建筑其消防設施的安裝要后期才能完成,后果不堪設想。
四是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施工現場私拉電線現象突出,據筆者調查,在建工程特別是后期裝修工程的施工現場的電器線路私拉亂接電線現象十分嚴重,電器線路的敷設極不正規,裸露的線頭直接插到插座上有之,花線亂掛隨風飄蕩有之,直接將配電裝置安裝在可燃木制構件上有之。
五是擅自改變消防設計。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設計時凈寬度和數量,從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六是臨時用氣動火現象突出。施工人員大多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做飯,液化氣瓶隨處可見;還有的施工現場的木工制作車間煙頭遍地,隨時都有發生火災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