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是指儲存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性等危險性的化工原料以及化肥、農藥、化學試劑、化學藥品等物品的場所。按照物品的使用性質和倉庫規模的大小,可分為大型倉庫、廠礦企業附屬倉庫、小型倉庫三種。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在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其危害是非常嚴重的。所以,必須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
一、火災危險性
1.大多數化學危險物品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
2.化學危險物品遭遇明火、雷擊引起火災。
3.化學危險物品變質、其包裝損壞或不合要求引起火災。
4.化學危險物品受熱、受潮引起火災。
5.化學危險物品接觸空氣或者庫房里混放兩種相抵觸的介質引起火災。
6.庫房建筑設施未達到防火要求而引起火災。
7.管理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引發火災。
二、防火措施
1、正確選擇庫址,合理布置庫區
(1)大型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必須設在城市的郊區,不應設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和鄉鎮,宜選在當地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方向。廠礦企業的生產附屬性倉庫,不應設在城市的居民生活區和公共建筑區。小型倉庫選址時應視單位的具體情況而定。
(2)大型倉庫一般分區設置,其行政管理區和生活區應設在庫區之外,并用不低于2米的圍墻將其與庫區隔開。大型倉庫與鄰近居民區和公共建筑物的距離不應小于150米,與鄰近工礦企業、鐵路干線的距離不應小于100米,與公路的距離不應小于5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