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進行焊接作業,應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須經本單位安全部門及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焊接。
② 焊接操作必須由經過培訓并有上崗證的人員進行,并對其加強思想教育和消防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提高警惕、重視安全。
③ 焊接操作應選擇在安全地點進行,要與易燃易爆倉庫、油罐、氣柜、堆垛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盡量遠離正在生產易燃易爆產品的設備、裝置、容器和管道,對存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進行電焊作業;需要檢修的設備應拆卸至安全地點修理;必須在火災、危險場所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嚴格執行防火制度。
④ 盛裝過汽油、煤油、苯及其他易燃液體的桶和罐,在對其焊接之前,要認真進行處理;對積存可燃氣體和蒸氣的管溝、深坑、下水道內及其周圍,沒有消除危險之前,不能進行
焊接作業;在空心間壁墻、臨時簡易建筑、簡易倉庫、有可燃建筑構件的頂柵內和可燃易燃物質堆垛附近,不宜進行焊割作業。
⑤ 焊接工具必須安全良好。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件。電焊破損時,應及時處理更換,以防發生事故。
⑥ 電焊與氣焊如在同一地點操作時,電焊的導線與氣焊的管線不可敷設在一起,應保持 10m 以上的距離,以免互相影響發生危險。
⑦ 不能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設備有聯系的金屬構件作為電焊地線,如輸油和輸氣管線等,以防止在電氣通路不良的地方產生高溫或電火花,引起著火或爆炸。
⑧ 當需要檢修輸送和儲存易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管道設備與其他不停止運轉的設備互相連通時,應將相連的管道拆除或加死堵隔絕,防止易燃液體和可燃氣體竄入檢修的設備和管
道內,以免在點火時發生爆炸或燃燒。進行作業時應備有干粉滅火機或其他簡易滅火工具。最好將檢修的管道拆卸到防安全地點進行焊接修理。
⑨ 焊接和切割后要特別注意對安全設施的檢查,及時檢查焊接質量是否達到了技術要求。同時要清除現場上火種、關閉電源、對焊工所穿的衣服要進行檢查,看是否有隱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