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粉系統的煤粉很易燃燒,因此制粉系統防爆門應避免朝向電纜層及人行通道,防爆門動作后應立即及消除周圍的火苗與積粉。嚴格控制磨煤機出口溫度及煤倉溫度。其溫度不得超過煤種要求的規定,煤粉倉應有溫度測點并宜裝報警測點。給粉機應有定期切換制度,避免在停用的給粉機入口處出現積粉自燃。清除給粉機進口積粉時,不得用氧氣管和及壓縮空氣吹掃。
手動測量煤粉倉粉位時,浮筒應由非鐵質材料制成,倉內浮筒應緩慢升降,以免撞擊倉壁產生火花,發生煤粉爆炸。要經常檢查煤粉倉、絞籠(螺旋送粉器)吸潮管應加保溫措施,控制吸潮門開度使煤倉負壓保持適當的數值。煤婁倉外壁應予保溫,以防止煤粉他外壁受冷風吹襲時使倉內煤粉易結塊而影響流動。同時還應做好煤粉倉層的清潔工作,防止煤粉倉爆炸后熱氣浪噴出所引起的二次爆炸,或粉倉層積粉自燃后火苗進入煤粉倉應裝置固定的滅火系統,如蒸汽滅火、二氧化碳滅火或氮氣滅火裝置,平時要保持完好,并定期使用。
在啟動制粉系統和設備檢修之前,應仔細檢查設備內壁是否光滑,有無積粉死角。清倉過程中發現倉內殘余煤粉有自燃現象時,清掃人員應立即退到倉外,將煤粉倉嚴密封閉,用蒸汽、氮氣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等進行滅火。清倉時,煤粉倉內必須使用防爆行燈。鏟除積粉時,工作人員應穿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不得帶入火種,禁止使用壓縮空氣或氧氣進行吹掃。在磨煤機清掃積粉時,嚴禁在煤粉溫度沒有下降可燃點以下時打開人孔門清掃。
嚴禁在運行中的制粉系統設備上進行動火工作。若在停用的制粉系統進行動火作業,要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必須將此設備處積粉清除干凈,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在煤粉濃度大的場所,須在測定粉塵濃度合格后,方可辦理動火工作票手續,進行動火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