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單位:云南省云海工程公司永仁縣保障房項目部(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拆裝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避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相關規定,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12)、《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及地方規定等。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向拆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如基礎地質條件資料、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確保建筑物料提升機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2、審核物料提升機的備案證明或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等。
3、審核出租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并留蓋有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存檔。
4、審核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和拆裝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原件,并留蓋有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存檔。
5、審核拆裝單位編制的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規定辦理審核、審批相關手續。
6、編制物料提升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8、監督產權單位對物料提升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對物料提升機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物料提升機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物料提升機拆卸后,注銷使用登記。
10、未按上述1~9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與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經甲方核驗后,將復印件留甲方存檔;
(2)建筑起重機械登記備案編號(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3)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4)檢驗檢測報告(現場安裝完畢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并出具);
(5)安裝使用說明書;上述所需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至少提供兩份。
2、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確保物料提升機安全性能符合國家、行業規范及地方標準等的要求。
3、按有關規定對物料提升機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物料提升機的安全技術狀況完好,對物料提升機的檢查、維護、保養每月至少兩次,嚴禁夜間保養物料提升機。并填寫“物料提升機定期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將“物料提升機定期檢查記錄”交甲方備案。
4、物料提升機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未按上述1~4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6、因物料提升機設備問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
(1)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與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經甲方核驗后,將復印件留甲方存檔;
(2)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安裝和拆卸合同原件二份,并留甲方存檔;
(3)拆裝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原件與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經甲方核驗后,將復印件留甲方存檔;
(4)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5)安裝與拆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蓋法人單位公章);
(6)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告知確認單;
(7)施工機械檢查驗收表(物料提升機)表AQ-C9-10;
(8)物料提升機拆裝方案(經法人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簽字與蓋法人單位公章); 上述所需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至少提供兩份。
2、物料提升機安裝和拆卸前,必須要簽訂三方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方可進場施工。
3、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或拆卸作業時的安全生產負責。
4、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物料提升機及現場施工條件,保證安裝與拆卸時,不影響周邊建筑與設施及人員的安全。
5、對進入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6、物料提升機安裝與拆卸前,要填寫《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送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核。
7、在從事物料提升機安裝和拆卸作業2個工作日前,將經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核合格的《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報送工程所在地區縣建委。
8、物料提升機安裝和拆卸作業前,必須對擬安裝和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委托單位與甲方聯系。
9、安裝和拆卸作業時,要設置警戒區,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拆裝工藝和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組織安裝、拆卸作業,并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并由相關責任人簽字。
11、安裝和拆卸作業時,要有專業技術人員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進行現場監督。
12、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要按照技術規范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物料提升機進行檢驗和調試,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安裝作業結束后物料提升機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要求。
13、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同委托單位共同聯系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14、物料提升機未經驗收合格不允許任何單位使用。
15、未按上述1~14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16、因物料提升機在裝拆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四、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現行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與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三方簽字蓋章生效,并至物料提升機拆除退場后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蓋分公司章)
公司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現場負責人(簽字)
丙方(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現場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