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武穴市長江工具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郭熙武
甲方將生產區鋼窗刷油漆工作承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及運行中人身安全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必須配備安全帶或安全繩、防滑鞋、作業人員下面必須有類似于防護墊作用的器具。
2、甲方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發現乙方不按規定進行安全防護和酒后施工等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并要求其整改。
3、甲方不得違章指揮乙方進行施工,且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生產,保證乙方的正常施工。
5、甲方要求乙方安全整改未到位,可以責令乙方停工
第二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安全要求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含甲方和第三方)、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全部安全及賠償責任并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3、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
4、乙方在施工范圍應設圍欄或警告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與標識,不得亂拉亂接水源、電源。
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且對明顯有安全隱患的施工場所可以拒絕施工。
第三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四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名 : 乙方簽名:
201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