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方(甲方):北京城建集團廊坊潤澤國際信息港項目部
分包方(乙方):四川創佳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保障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以及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和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雙方述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潤澤國際信息云核港項目一期A-5數據中心工程
工程地點:河北省廊坊市經濟開發區A-5數據中心
分包方式:擴大勞務分包
二、 工期:
開工日期:2010年12月22日
竣工日期:2011年11月30日
三、 總包單位相關規定和要求
總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8、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標準和有關規定及總包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總包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8、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標準。
總包方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