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以下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 期:
組織部門:
為確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及明確有關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并為其工作的開展提供方便。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違章違規進行處罰,根據情節后果處以50—500元的罰款,扣款金額從工程款中扣除。
三、乙方施工期間對施工人員負有安全教育和法紀教育的完全責任,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施工,防火、防盜、治安保衛等工作。
四、乙方施工隊伍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治安保衛等有關制度和規定,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乙方要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和動火作業證,應到甲方相關職能部門辦理手續,辦妥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刑事案件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它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出具乙方營業執照(副本)。簽約公章和法人代表要與營業執照登記相符。
八、在危險區域施工作業,監護人未到場或未經安全確認,一律不準施工。在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權令其停工。
九、施工過程中,被施工單位,組織單位,保衛處必須安排專人監護,安全辦負責檢查監督。
十、本協議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監護人、監督人各執一份。協議自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該工程竣工驗收之后第二天。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