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經濟成分、利益主體、勞動用工形式和廣大群眾的生活方式等日趨多元化。數量眾多的非公有制礦山企業在迅速成為社會生產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同時,也成為傷亡事故的主要發生地。加之專業部委撤銷和政企脫鉤,國有大中型礦山企業下放地方管理等因素,傳統礦山救援工作格局的社會基礎條件已經發生了變化,急切需要改進和創新。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強調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把礦山應急救援列為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六個支撐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完善礦山應急救援工作機制”的新格局,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新形勢下提出的,既反映了做好當前礦山應急救援工作的客觀需要,也體現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從而為礦山救援資源整合優化提供了理論依據和客觀條件。
一、礦山應急救援資源的基本內容
礦山救援是在礦井事故狀態下實施搶險救災,是礦山高危行業中的高危作業。礦山應急救援資源主要包括人力資源、人才資源、裝備資源、資金資源、環境資源。
(一)人力資源。礦山應急救援的人力資源是指從事礦山救援作業的崗位人員,即礦山救護隊員。礦山救護隊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40歲以下,身體健康,并能在高溫濃煙和極其復雜艱難的條件堅持戰斗,具有勇敢、機敏、果斷和獻身精神,并經過培訓、考核、試用、持證上崗。
(二)人才資源。指從事礦山救援工作的指揮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礦山救護各級指揮員應當熟悉礦山救護業務,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能夠佩戴氧氣呼吸器,從事礦山救護工作不少于3年,并經過全國煤炭礦山救護培訓中心培訓取得上崗合格證。礦山救護的專業人員主要是具有采煤、通風、安全、消防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礦山救護工作的人員。
(三)裝備資源。礦山救援裝備資源是指一個企業礦山救護隊所必須配備能夠處理礦井各種災害事故的技術裝備和救災訓練器材。主要包括:個人防護裝備;處理各類事故的專用設備與器材;礦井空氣成份、溫度及其他安全檢測分析儀器;通訊器材及信息采集與處理設備;醫療及急救器材;交通運輸工具;訓練器材等。
(四)資金資源。礦山應急救援資金資源是礦山企業各部門、救護大隊及各單位認真做好年度實施規劃和資金預算,確保礦山應急救援規劃所需資金按時到位,確保礦山應急救援規劃順利實施的關鍵和根本所在。
(五)環境資源。包括:礦山救援組織所處的地理環境、礦井資源分布、礦產賦存與開采狀況等外部環境;礦山救援組織內部所必需的各種建筑設施,如:值班室、辦公室、學習室、會議室、裝備室、修理室、通訊室、氧氣充填室、礦燈充電室、化驗室、戰備器材庫、汽車庫、演習訓練設施、運動場地等。
二、礦山應急救援資源整合的原則
(一)合理布局。礦山救援組織的設立應以100km為服務半徑,交通位置適中,設立礦山救護大隊,下設2~3個救護中隊,分別是完備的聯合作戰單位。一般來講,礦山救護大隊應設在集團公司總部附近,便于調動和指揮。礦區內服務半徑超過lOOkm以上的,可考慮設置駐礦救護中隊。
(二)科學定位。礦山救護大隊是礦區的救災專家、救護裝備和演習訓練中心,負責對礦區內礦井重大災變事故的處理與調度、指揮。在負責本企業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與其他礦山企業簽訂協議,面向非煤礦山和社會開展應急救援服務,承擔社會救援職能。
(三)資源共享。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作為這一機制中的礦山救援資源,要與本企業之外的礦山企業簽訂有償服務合同,實行救援資源有償使用。同時,列入當地政府建立的應急救援體系,對地方重大災害事故實施救援支持。
(四)以人為本。保障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需求,礦山救援是挽救生命的工作,是救助和保障人們生產安全的社會公益事業。堅持“以人為本”,要把礦山救援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礦山屬于高危行業,礦山救援是在礦井事故狀態下實施搶險救災作業,災區情況復雜多變,是高危行業中的高危作業。要求既要迅速、有效地搶救被困礦工,同時還必須保證救援人員的安全,保護好礦山救援資源的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