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挖過程中隧道拱頂、拱腳或邊墻發生坍塌
當在基坑內開挖過程中對隧道拱頂、拱腳或邊墻監測時發現拱頂、拱腳、邊墻變形或位移速率值超過設計允許值或出現突變時,可能造成隧道支撐失穩或坍塌事故,應立即起動應急預案,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暗挖隧道掌子面附近設置聲光報警器并與地面連接,發生險情時發現者能夠第一時間將訊息傳遞到地面指揮系統,以便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險措施。
現場發現人員立即通知隧道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通知停止隧道繼續開挖,并報告給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
(2)現場當時指揮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電話通知地面項目經理部調集木方等應急物資,安排人員對隧道頂端及邊墻進行臨時支護或仰拱,形成封閉環,控制位移和變形,減緩變形。同時組織疏散失穩區域的施工人員,在人員疏散時,應告知大家保持鎮定,安排好先后順序,按照所處位置有秩序的撤出,避免由于工人對情況不明,造成慌亂,在撤出時人員擁擠,造成人員傷害。
(3)項目部安排加強對變形的監測工作,隨時掌握隧道內變形情況。
項目部立即組織相關技術及現場管理人員,召開緊急會議,初步分析支撐失穩的原因,確定補救臨時處置方案和措施。同時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評估,采取相應的對策。?
(4)項目部及時報告監理、業主、設計院或其它相關部門,邀請有關專家或共同研究確定處理方案并組織實施。通常有以下方法:
1)如果是支護方案設計不足引起的,應通知上級機關有關負責人以及監理、設計院等單位有關人員一起研究確定加固補強方案,再按方案要求進行加固補強后,待變形停止,確定支撐穩定后,同時修訂后續預支護方案,方能繼續進行開挖作業;
2)如果是由于局部地質條件或支護施工質量造成的,基坑支護設計不合理造成的,則應應通知上級機關有關負責人以及監理、設計院等單位有關人員一起研究確定加固補強方案,再按方案要求進行加固補強后,繼續進行開挖作業;
3)加強對隧道附近市政管線及周邊建筑物進行連續觀測,判斷是否已對附近市政管線造成破壞及對周邊建筑物造成影響,一旦發現有損害后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事態擴大。
2暗挖隧道內產生坍塌
2.1 塌方事故分類
根據隧道施工特點,根據事故發生的風險及影響程度,將塌方事故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當發生緊急情況后,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A 一般塌方:塌方高度小于80cm,不涉及管線、建筑物及構筑物;
B 重大塌方:塌方高度大于80cm,且表面有大量滲水,或塌方影響周圍管線、建筑物及構筑物安全。
2.2 一般塌方
在塌方出現后立即向工區經理匯報,工區經理向項目經理及駐地監理匯報,項目經理立即到達現場,會同總工程師采取應急措施,閑雜人員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搶險物資迅速到位,總工會同現場監理進行原因分析,確定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如下:
(1)當塌方段有滲水時,采用塑料管對滲水進行引流處理,防止滲水軟化塌方土體,引起連續塌方事故。
(2)用方木、工字鋼支撐塌方掌子面,及時掛網噴射 10cm 厚 C20 混凝土封閉塌方土體并對距離掌子面5 米范圍內初期支護采用工字鋼支撐進行加固, 噴射混凝土封閉后在塌方段徑向打設φ32 注漿小導管。
(3)待土體達到強度后方可破開工作面,開挖過程中采取增加小導管數量,調整超前支護注漿的漿液類型、配比及注漿壓力、持壓時間等措施,控制開挖進尺,避免開挖臨空時間過長,以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