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的發展,也帶來了環境的急劇變化,面對頻頻發生的各種災害,應急防災機制就像人類最后一層保護傘,承擔著保護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任。在突發危機面前,各個國家是如何應對的?采取什么樣的措施才能最有效地抵御災害對人類的侵害?各國又是如何建立自己的應急防災機制的呢?
俄羅斯:緊急情況部管得寬
復雜的自然地貌和社會環境,決定了俄羅斯是個自然災害和人為災禍頻發的國家。每當有重大事件發生,俄羅斯緊急情況部的人員總是最先趕到現場。
緊急情況部是俄羅斯幾大強力部門之一,它的正式名稱是俄聯邦民防、緊急情況與消除自然災害后果部。該部1994年1月成立,專門負責俄羅斯的民防事業,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向受害者提供緊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災難帶來的不良后果。俄羅斯緊急情況部是俄羅斯效率最高、最忙碌的部門之一,它不僅要負責消滅俄境內出現的禽流感、撲滅遠東森林大火,還要向美國新奧爾良災區提供援助、幫助阿富汗戰后重建;一旦俄境內出現恐怖活動,它也必須第一個趕到現場組織救援。
緊急情況部按照緊急情況的種類,設有人口與領土保護司、災難預防司、部隊司、國際合作司等部門,同時下轄森林滅火機構委員會、抗洪救災委員會等機構。以中心城市為依托,緊急情況部在全國范圍內設立了9個區域性中心,負責89個州的救災活動。每個大區和州都設有指揮控制中心,中心往往設在有化學工廠的城鎮。
除了救災,緊急情況部還要負責教育國民如何應對突發危機。1995年,緊急情況部成立了緊急情況保險公司,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向國民提供保險服務。1997年,該部又成立了緊急情況監測和預測機構,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進行預測并采取預防措施,將危險堵在源頭。俄緊急情況部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居民生產、生活的安全。
除了強大的職能部門,完善的法律法規也是俄應急機制發揮效能的重要保障。俄聯邦于1994年通過了《關于保護居民和領土免遭自然和人為災害法》,對在俄生活的各國公民,包括無國籍人員提供旨在免受自然和人為災害影響的法律保護。1995年7月,俄聯邦又通過了《事故救援機構和救援人員地位法》。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聯邦政府可依據該法協調國家各機構與地方自治機關、企業、組織及其他法人之間的工作,并規定了救援人員的權責。
這些法律法規和機構的設立,與高效的應急機制相配合,有力地保障了俄羅斯有良好、暢通的渠道來迅速處理緊急情況。
新加坡:民防看重志愿者
2005年9月被新加坡政府定為國內安全防衛月。在這期間,內政部將在新加坡的各工廠、學校、商業區和住宅區等地組織40多場演習。政府對應急防災的高度重視及其推行的民防計劃,使新加坡具備了較強的抗危機能力。
新加坡民防部隊作為國家民防計劃的一部分,成立于1982年,是國家緊急預案處理的先頭部隊,承擔著提供消防、救護、營救、強制執行消防安全法規等一系列職能。它由正式官員、專職國家公務員、民防公務員和志愿者組成,是隸屬于新加坡內政部的獨立部門。2002年,民防部隊增設了意外指揮和控制總部,可同時處理六起大宗意外事故。新加坡政府規定,一旦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民防部隊總監將是第一指揮官。這一職位往往由專家擔任,政府各部門要全力配合其工作,遵從他的指揮,提供軍隊支援、國民動員、物資調配、信息傳播、醫療救護等各種支援。新加坡政府各部門之間還建立了完備的網絡體系,以保證緊急狀態下的資訊共享和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