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政治、環境等不斷發展、前進城市化率已達30%,城市已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各種城市災害仍在不斷發生,人員及財產損失也在不斷上升。可抗及不可抗的各種因素的各種災害正嚴重威脅著安全。有鑒于此,盡快建立以防為主導地位的城市應急救援機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十分急迫的問題。
一、當前城市應急機制現狀:一是體制不順,救援模式單一,缺乏同意有力的救援指揮系統。目前我國城市的應急救援由多個部門承擔,任務交叉、職能分散,涉及消防、交通、環保、氣象、地震等多個部門,在救援中往往各行其職、各自為戰。由于缺乏科學有效的整合機制,不僅造成救援資源的無謂浪費,還由于沒能形成合力,只能應對一些一般性災害事故。二是救援力量薄弱、救援技能單一,綜合救援能力差。縱觀我國目前城市救援隊伍中,單一技能救援普通,具有綜合救援隊伍十分缺乏,綜合救援能力得不到提高。但災害事故的復雜性、往往兩種以上的災害同時發生或一種災害發生后,另一種災害又接踵而至,災害與目前的救援隊伍能力素質極不相稱。三是法律法規滯后導致救援效率低下。應急救援機制的規范化、法制化能確保政府在第一時間內由組織、動員和使用各種力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這類事件造成的損失和不利影響,都將起到關鍵作用。但是,我們目前的應急救援工作中,減災、防災的根本大法,缺乏針對各類單一災種的較為完備的法規、計劃,已有的涵蓋面也過窄,沒有綜合應急救援思想,甚至法律之間相互掣肘、相互矛盾以及相應配套的法律也缺乏,嚴重依賴官僚體系,致使救援、救災資源不能充分利用。四是預測預警機制缺乏,倉促應戰、混亂應戰時有發生,給應急救援增加了很大難度。
二、確立了以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是應急救援機制發展的必然要求。應急機制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建立一個動態社會環境下有效控制,做到以動制動,以快制快。而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堅持集中統一指揮,決不能政出多門,令出多頭,分散指揮。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符合我國的國情。多頭付出客觀上易導致人、財、物的浪費,使得本來就捉襟見肘的經費矛盾更加突出,這顯然不符合當前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集中統一應急機制,有效整合各方面資源是上乘之策。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是當前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客觀需要。突發公共事件主要是指那些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由于突發性使然,突發公共事件往往很難做到事前有效預防,這就要求必須做好事后應急處置,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給公眾生命財產帶來的嚴重損失。
政府作為應急機制建設中的重要一環,協調處理一些突發公共事件特別是緊急求助事務方面做了大量實踐,積累了不少經驗,也為建立應急機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礎。政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動,對于公眾來說,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三、是高度重視硬件建設,提高快速救援保障能力。搶險救災保障主要包括物資器材保障、通信保障和運輸保障等。物資器材保障主要是有計劃地搞好應付各種情況的物資儲備,確保一旦有事能迅速調撥到位。設備和器材的準備,為發生災害時調集使用做好準備。通信保障要立足現有的通信設備,加強通信指揮自動化建設,建立軍地間相互兼容的指揮通信網絡,以保障實施快速救援的需要。運輸保障就是要科學制定運輸動員和保障方案,加強道路、水路、場站、建設,逐步形成立體交通保障網絡,并根據救援行動的需要,做好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