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急救,一方面要防止燒傷和中毒程度繼續加深,另一方面要使患者維持呼吸、循環功能。這是兩條最為重要的現場救治原則。
對化學性皮膚燒傷,應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受污染的衣褲、鞋襪等,并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沖洗創面20至30分鐘(強烈的化學品要更長),以稀釋有毒物質,防止繼續損傷和通過傷口吸收。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紅藥水、紫藥水,不要用臟布包裹;黃磷燒傷時應用大量清水沖洗、浸泡或用多層干凈的濕布覆蓋創面。
對化學性眼燒傷,一是要在現場迅速用清水進行沖洗。應使用流動的清水,沖洗時將眼皮掰開,把裹在眼皮內的化學品徹底沖洗干凈?,F場若無沖洗設備,可將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讓眼球來回轉動進行洗滌。若電石、生石灰顆粒濺入眼內,應當先將蘸石蠟油或植物油的棉簽去除顆粒后,再用清水沖洗。
對危險化學品急性中毒,若為沾染皮膚中毒,應迅速脫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頭面部受污染時,要首先注意沖洗眼睛。若為吸入中毒,應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方向移至空氣新鮮處,同時解開患者的衣領,放松褲帶,使其保持呼吸道暢通,并要注意保暖,防止受涼。若為口服中毒,中毒物為非腐蝕性物質時,可用催吐方法使其將毒物吐出。誤服強堿、強酸等腐蝕性強的物品時,催吐反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嚴重損傷,可服牛奶、蛋清、豆漿、淀粉糊等,此時不能洗胃,也不能服碳酸氫鈉,以防胃脹氣引起穿孔?,F場如發現中毒者發生心跳、呼吸驟停,應立即實施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壓術,使其維持呼吸、循環功能。
在現場進行簡單的急救后,應及時將患者送往醫院。護送者應向醫院提供燒傷或中毒的原因、化學品的名稱;如化學物質不明,則要帶該物料或嘔吐物的樣品,以供醫院檢測。
現場參與救護者應重視自身防護,如時間不長,對有水溶性毒物(氯、氨、硫化氫等),可用浸濕的毛巾捂住口鼻進行簡單防護,有條件的可佩戴防毒面具等防護器具。在搶救病人的同時,應設法阻漏,防止毒害蔓延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