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工業生產裝置的規模越來越大,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也越來越大。特別是化學工業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及強腐蝕性原料,在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火災、中毒、放射等事故也越來越多,給人民生命和財產帶來巨大損失。
據美國芝加哥安全咨詢公司統計,1957~1986年發生的100例損失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重大爆炸火災事故中,煉油廠占42例。國內1950~1979年統計的186起爆炸事故中,與油氣泄漏有關的事故有48起。過去幾十年全世界發生的重大事故中,由于化學物質引起的爆炸事故占 50%之多。
如:1947年美國發生硝酸鉸爆炸事故,造成576人死亡,3000多人受傷;1984年印度博帕爾市的美國聯合碳化公司農藥廠毒氣泄漏,造成2500人死亡,20多萬人中毒,5萬人失明,3萬人終生致殘。
因此,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和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和使用,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生產裝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場所和部位進行安全狀況的評估并納入特殊管理。
例如,氨水(NH3·H2O)是一種無色透明液體,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它的危險特性是易分解放出氨氣,溫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若遇高溫,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因此,當氨水在生產和儲存中達到一定量時就需要采取預防措施,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國家有關規范,氨水生產、使用、儲存區域應劃為防爆區,相應的電氣設備應選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儲存倉間應陰涼、干燥。通風;儲存地點要遠離火種、熱源。要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酸類、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露天儲罐夏天應有降溫措施;分裝和搬運作業要注意個體防護;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運輸應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上述環節與要求若在氨水的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的過程中沒有得到嚴格遵循,出現了偏差,就可能釀成事故。另外,還必須預測可能發生事故的嚴重程度,定期進行預案演練,一旦重大事故發生時,就能夠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按照正確的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置,有效地控制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預測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并制訂相應的應急處理對策方案,在重大事故發生時,就能夠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按照正確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救助和疏散人員,有效地控制事故擴大,減少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