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人員在作業中一旦發現危險品及污染事故(落江、溢漏、污水、污油、擴散、蔓延、火情等)應立即停止作業,控制現場,迅速報告操作部、安全部,做好現場記錄,控制和保護事故現場。
2、簡要報告事故地點、位置、貨物名稱、現場作業和事故情況(如:現場有無人員受傷、中毒、受困等)。
3、根據事故實際,現場調度立即疏散相關人員、車輛、船舶;對過往人員、車輛、船舶發出警戒警告。
4、操作部迅速了解和掌握危化品特性、滅火方法、防護用品、使用器械等,先行自救;根據實際對外報警,取得支援。嚴禁盲目、冒險施救。
5、操作部、安全部立即向海事處等相關部門報告,請求支持。
6、操作部、安全部(保安隊、義務消防隊)及公司領導及時到達事故現場,隔離災情區域,組織現場施救。
7、請求公安、水警、環保、救撈等部門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救援;聘請有資質的專業隊伍和租用相關的器械設備進行救助。
8、協助海事等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9、應對電話:
操作部:xxxxxxx
安全部:xxxxxxx
太倉港政局: xxxxxxx
海事處碼頭辦:xxxx
水上搜救中心:xxxxxxxx
邊防檢查站: xxxxxxxx
操作部 安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