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液氨球罐的安全運行,操作人員及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崗位操作技術規程及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執行事故處理程序,使液氨球罐處在安全、穩定、可控制狀態。
一、正常生產及管理
1.正常生產中,嚴格按指標控制球罐貯量在50~200t,嚴禁低于或高于指標貯量的情況發生。
2. 正常生產中,球罐壓力控制在2.10~2.15MPa,并加強與合成、提氫、主控等崗位的聯系,并力求在指標范圍內的穩定控制。
3.根據有關規定,液NH3貯罐必須定期全面檢測,罐上安全閥、壓力表要求每年定期檢驗并記入臺帳,對罐體上的管道定期檢查、檢測。
4.正常生產中,對液氨球罐使用的磁性翻板式液位計必須經每月校驗清理一次,液位指示異常情況下,及時對該液位進行校驗眼檢查,確保液位計指示靈敏準確。
5.定期對液氨罐體保溫設施進行檢查,確保保溫層和防護層的保溫效果。
6.球罐必須按照要求,定期對溫度聲光報警器,壓力高聲光報警器,NH3泄漏報警器等進行校驗,確保這些附件的準確靈敏。
7.對液NH3貯罐系統的設備及所使用的各種閥門、法蘭、墊圈、緊固件等,加強日常維護,利用大、中修機會按有關標準規定進行檢查和更換。
8.倒罐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崗位操作技術規程,防止誤操作發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