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迅速有效地開展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礦山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荊門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荊門市境內所有煤礦和井下開采的非煤礦山企業(以下統稱礦山企業)有可能發生的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不足3人但社會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組織指揮體系
(1)成立荊門市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稱市礦山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市礦山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管礦山的副局長擔任,主要成員單位由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經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荊門電力公司等部門組成,有關部門配合。
(2)市礦山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礦山救援領導小組副組長、市安監局分管煤礦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安監局分管非煤礦山的領導和局煤監科科長、非煤礦山監管管科長擔任。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辦市礦山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和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2.2? 市礦山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礦山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救援的協調指揮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警戒保衛和交通緊急疏通工作;
市經委:負責配合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和資料;
市國土資源局:配合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和資料;
市交通局:負責交通緊急疏通工作;負責調集運輸車輛,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市衛生局:負責醫療救護和檢測檢疫工作;
市環保局: 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的環保工作;
荊門電力公司:負責施救現場電力供應和線路架設工作;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鄉鎮各級政府和發生事故的礦山企業負責現場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