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職業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職業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避免或減輕重大、特大職業中毒事件造成的損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職業中毒事件的分級
根據職業中毒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職業中毒事件劃分為一般(III級)、重大(Ⅱ級)、特大(Ⅰ級),依次用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1、一般職業中毒事件(III級)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人員死亡。
2、重大職業中毒事件(II級)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49人,或人員死亡5人以下,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3、特大職業中毒事件(I級)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人員死亡5人及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黃巖區轄區內由于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職業中毒事件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五)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防范職業中毒事件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職業中毒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監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及時發現并排除職業中毒隱患,預防和減少職業中毒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及時反應。完善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為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系統、科學的制度保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對職業中毒事件和可能發生的職業中毒事件作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依靠群眾。開展職業中毒事件防范和處理的科研和培訓,為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提供先進、完備的科學、技術保障。加強職業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公眾的防范意識和能力,組織、動員公眾廣泛參與職業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理,最大限度地減輕職業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不利影響。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黃巖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黃巖區職業中毒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區衛生局局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衛生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工商分局、區監察局、區民政局、區總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本轄區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職業中毒事件的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
區職業中毒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信息管理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區公安分局分管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通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傷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進行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法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等工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