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經濟損失、保護生態環境,為更好更快地發展經濟建設、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市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1.4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一)統一指揮原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
(二)單位自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規范(預案)積極組織搶險,并迅速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防止事故擴大。
(三)分級負責原則。市、鄉(鎮)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實行分級負責、各盡其能、各司其職,做到協調有序、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積極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搶險原則。在事故搶險過程中,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搶險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險過程中發生二次事故。
2危險目標的確定
(一)危險化學品分類:危險化學品分為爆炸品(不含煙花爆竹)、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七大類。各類中具體的危險化學品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03年第1號公告)為準。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主要有泄漏、火災(固體火災、液體火災、氣體火災)、火藥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及其它。
(三)發生事故主要原因和處置措施:事故主要原因一般分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針對事故的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四)我市危險化學品種類:根據調查,我市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化石油氣、汽油、柴油、乙炔、乙醇、電石等。涉及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廢棄處理等諸多環節,涉及工廠、商場、娛樂場所、飯店、機關、學校、科研單位、家庭等多個方面。
(五)我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基本情況:全市共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9家,從業人員330余人。其中:生產單位3家,儲存單位1家,經營單位5家。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市政府成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領導、指揮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局、衛生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經濟局、市發改局、財政局、監察局、交通局、民政局、勞動局、質監局、環保局、氣象局、市委宣傳部、總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鄉(鎮)人民政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應啟動本地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在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時,報請市人民政府啟動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2、市安監局:負責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調用專家進入事故現場開展技術指導工作;按照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要求協調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實施現場救援;組織開展事故查處工作。
3、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方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撤離和疏散,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4、市消防大隊:負責制定泄漏、爆炸和滅火撲救方案;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處置;負責事故后洗消工作;組織參加傷亡人員搜救。
5、市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管制方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6、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醫療救護方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和救護定點醫院;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
7、市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方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市質監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方案,提出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9、市環保局: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方案;負責監測、確定事故現場污染物,分析環境污染程度;負責劃定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區域等級,發布警戒公告,提出控制措施,進行適時監測;負責指導事故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清除;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受損環境修復方案;負責發布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信息;負責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
10、市氣象局:負責制定應急氣象服務方案,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11、市民政局:負責制定救災物資保障方案,負責災民生活物資的調配和供應。
12、市經濟局、市發改局:參與組織、籌備搶險工作。
13、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儲備金的啟用。
(三)設立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監管局,以下簡稱市救援辦),其職責是:監督檢查鄉(鎮)政府和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執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指導開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模擬演練;承辦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交辦的有關事項;本預案啟動后,負責通知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報送事故搶險救援情況的督查專報。
(四)本預案啟動后,設立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任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