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甲醇罐區、甲醇裂解裝置、甲醇卸車過程泄漏中毒的應急救援。
二、甲醇屬性
1、甲醇為易燃液體,其蒸汽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接觸可發生化學反應或引起燃燒。其蒸汽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甲醇對人體的傷害表現為: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對視神經和視網膜有特殊選擇作用,可引起病變,同時可導致代謝性酸中毒。當人口服10ml時,就會雙目失明,飲用30ml就可致命。吸入高濃度蒸汽能產生眩暈、昏迷、麻木等癥狀,蒸汽與液體都能嚴重損害眼睛和粘膜,也有人因甲醇濺灑在足部,甲醇浸濕了衣服及皮靴仍繼續工作,數日后失明的案例。
2、甲醇爆炸極限: 6%~36.5%,引燃溫度464℃,閃點:11℃,易溶于水。
3、防護
(1)應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熱源,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應急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化學防毒服。
(2)醫務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針對毒物屬性,認真迅速做好長期救護工作。
(3)如甲醇罐區泄漏,當班人員應第一時間通知班長、值長,立即開啟消防水噴淋。
4、日常防護
生產或檢修過程,應對設備進行置換吹掃。在可能接觸毒物前,應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包括橡膠手套、防護眼鏡等,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或自給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工作現場嚴禁吸煙。
三、本公司甲醇裂解制氫概況及發生泄漏中毒事故可能性概述:
1、制氫
a計量和預熱:將來自脫鹽水計量罐的脫鹽水與來自甲醇計量罐的甲醇用計量泵按照一定比例打入計量預熱器,再與氣液分離罐底部來的循環液混合成一定比例的混合物,并在預熱器中進行預熱。該過程為甲醇的催化裂化反應提供規定的原料配比、溫度等條件(130~160℃)。
b 過熱汽化:將混和并預熱后料液由預熱換熱器送入汽化過熱器,原料液被導熱油加熱汽化并過熱至規定的溫度(240~280℃)。
c 催化裂化:過熱至規定溫度的甲醇、水混和蒸汽由汽化過熱器進入甲醇/水蒸汽列管轉化器,在氧化銅催化條件下同時完成催化裂解和轉化反應,生成主要含氫氣和二氧化碳的轉化氣(還含有少量一氧化碳、甲烷)。
d 生成的高溫轉化氣進入換熱器被原料液冷卻降溫,再經冷凝器冷凝后進入氣液分離罐(≤40℃)。
e 在氣液分離罐中,未反應的甲醇/水分離后再經水洗塔用脫鹽水洗滌殘留的微量甲醇和其它雜質,回收至原料液儲槽循環使用,分離出的轉化氣(CO2和H2)經分解氣緩沖罐進入變壓吸附裝置。
2、發生甲醇泄漏事故可能性是:
1、甲醇罐區或甲醇中間罐管道等的連接法蘭面墊片失效,可能引起大量物料泄漏;甲醇中間罐區與制氫裝置的進出口閥泄漏,可能引起大量物料泄漏;甲醇卸車過程中操作不當可能引起大量物料泄漏。
2、由于腐蝕、超溫、超壓等,導致甲醇裂解裝置破(爆)裂,引起大量物料泄漏。
四、甲醇中毒事故的確認標準同時具有以下三點,可確認為甲醇中毒事件:
a)?中毒病人有甲醇接觸機會;
b)?中毒病人出現以中樞神經系統、視神經損害和代謝性酸中毒為主的臨床表現;
c)?中毒現場聲光報警儀采樣數值中甲醇含量增高。
五、現場處置人員的個體防護
進入甲醇儲存、甲醇裂解裝置、卸車區域等事故現場時,如現場有中毒死亡病人或空氣甲醇濃度超過50mg/m3~33000mg/m3,須選用可防沸點低于65℃有機蒸氣和顆粒物的全面型呼吸防護器,并穿戴C級防護服、乳膠或化學防護手套和化學防護靴;中毒事件現場已經開放通風,且空氣甲醇濃度在50mg/m3以下,一般不需要穿戴個體防護裝備。現場處置人員調查和處理經口中毒事件時,一般不必穿戴個體防護裝備。
現場救援人員清洗大面積皮膚污染的甲醇中毒病人時,應選用可防沸點低于65℃有機蒸氣和顆粒物的全面型呼吸防護器,并穿戴C級以上防護服、乳膠或化學防護手套和化學防護靴。醫療救護人員在現場救治點救治中毒病人時,一般不必穿戴個體防護裝備。
六、現場醫療救援
醫療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救護傷員和中毒人員,對中毒人員應根據中毒癥狀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口服中毒意識清晰者,早期可進行催吐;經呼吸道吸入中毒者,迅速移離中毒現場至空氣新鮮處;皮膚污染者,立即除去污染衣物,用清水徹底沖洗。中毒病人應保持呼吸道通暢,注意保暖,必要時以無菌紗布敷料或眼罩覆蓋雙眼,予以避光保護。中毒病人經現場急救處理后,應及時送醫院繼續觀察和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