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提高工業企業生產安全和處置工業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工業生產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工業企業的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企業服務部為園區工業企業綜合協調服務部門,針對園區工業企業生產經營中出現的生產安全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采取應急措施,成立安全生產工作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組長:陳慶睿
????????? 副組長:陳彥維
????????? 成? 員:周新? 李艷
園區投產企業安全負責人(見附件)
二、職責:
1、負責研究確定園區投產工業企業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加強工業企業的生產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指揮工作;
2、負責審定、啟動園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立工業企業安全生產信息通報制度;
3、負責指導全區性應急重要項目建設并檢查落實情況,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4、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宣布區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5、負責部署和總結年度全區性應急工作,負責園區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
6、遇到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突發重特大安全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到指令暢通,人員到位,盡心盡責,切實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7、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建立本企業應急組織機構,制訂應急計劃,檢查應急設施,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組織本單位應急演練;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準確報警,完成預測、預警工作。
第三章 工作規則
一、責任制原則
《工業企業生產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管理和實施,實行責任制。各單位按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及時報告、緊急救援原則
園區內投產工業企業內一旦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企業服務部報告;服務部接報后,應迅速核實情況,并立即報告管委會辦公室、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園區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各成員應以最快捷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
三、依序替補原則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的現象。成員由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擔任。同時可視工作需要,從相關部門抽調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
四、保護現場原則
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從事故單位到參與搶險救援的有關部門及現場的群眾,都負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與義務。因搶險傷員,疏通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時,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志等工作。
五、緊急避險原則
危險事故點周圍的人員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疏導和戒嚴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負責疏導和戒嚴危險事故點周圍人員。
第四章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安全生產工作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解決。
進一步加強對工業企業生產安全的監測分析,及時準確掌握相關信息,通過應急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網絡,建立相關重點工業企業應急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通過監測預警或接到有關部門報告,對已經發現或分析判斷有可能出現生產安全問題均應立即報告反映。報告順序依次為:企業——企業服務部——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工業園黨組——區政府相關部門,緊急重大情況按規定直接上報。緊急重大情況發生后,工業園應在及時向本地人民政府報告,同時上報市有關部門。
緊急安全生產事件報告內容應包括:基本情況、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程度和損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受控制程度,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發展態勢預測,應對措施建議等。
對出現的工業企業生產重大安全事故,根據上級指示或事故情況,園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事故性質特點、擴散趨勢、持續時間以及所造成的影響、損失、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報園區黨組批準后實施,重大措施報區政府批準。
第五章 預警級別及發布
(1)依據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態勢和緊急情況等因素,依次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4個預警級別,分別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預警級別與事件分級一一對應。
(2)預警級別堅持動態確定原則,領導小組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由上級部門依據預測預警情況和專家組的建議,以及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危害趨勢等及時確定預警級別。
(3)預警級別隨警報同時向社會發布,事發地政府在短時間內啟動預警發布平臺。預警發布要以各級政府的名義,通過廣播、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傳達到突發事件危機區域。對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和學校、醫院等特殊場所及警報盲區,應當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通報事件信息。
第六章? 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措施
(1)突發事件發生后,首先是事發地在第一時間內進行有效自救,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并為后續救援爭取時間和創造條件。
(2)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發生時,事發地政府和所屬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出響應,按照“統一指揮、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專業處置”的原則,成立由各部門領導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并公布聯系人和聯絡方式,指揮協調公安、交通、消防和醫療急救等部門應急隊伍,先期開展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人民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3)現場指揮部要全力做好事發地治安維護、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等各項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區應急辦報告。同時,結合現場救援情況,盡快研究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4)按專項應急預案的預先分工,參與應急處置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立即調集有關人員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并接受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以園區信息網作為預警主要支持平臺,其他相關網絡提供相應的支持。參與應急響應單位負責保障本單位通訊設施的暢通,必要時與公共通訊機構協調,保障通訊線路、基站和網絡通道暢通。
園區落實投產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措施所必需的辦公、信息、管理等費用(不包括日常行政辦公費用),應編制項目預算(概算)納入部門年度項目財政預算。應急措施實施期間,區政府一級發生的儲備動用、緊急采購(進口)、應急生產、征調涉及到的補償和賠償等費用、應編制應急項目概算,請示上級部門財政支出。
第七章 預案實施與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