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住保處應對洪澇臺等災害的快速反應能力,及時妥善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等造成的各種重大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洪澇臺災害帶來的損失,根據處管轄房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立足防范、常備不懈的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科學調度的機制,動員全處力量參與搶險救災。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住保處所管轄的金華市區所有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已售直管房因暴雨、洪水、臺風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各種重大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工作。
一、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成立防臺防汛防災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傳達上級部門對汛情、災情、工情及防臺抗汛工作指令。負責領導、組織全處轄區房屋的防臺防汛災害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朱躍明;??? 副組長:黃小平、黃煒、喬華海。
成員:方衛、宋新衛、樓翔、周淑英、張超、馬國彬、趙敏、仇旭東。
應急分隊成員
隊長:方衛
成員:陳金春、王夏墻(帶工人三人以上)、章衛華、周連山。
二、應急保障
1、工程科為住保處防臺、防汛、抗災害以及日常工作部門。各小區、站應做好防臺、防汛、抗災害的宣傳工作。
2、應急分隊:負責轄區房屋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和恢復重建工作。
3、值班地點:設在將軍路427號8樓工程科,值班電話82320257,遇特殊情況時由專人負責24小時值班。
4、搶險用具:配備搶險交通工具;搶險工具;搶險材料,由專人負責保管儲備。
三、應急響應
根據洪澇臺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響應程序,該程序分一般汛情、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
1、一般汛情:由固定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值班,如遇住戶報險,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并做好記錄。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采取相應措施組織維修處理。如遇上級指令或發生特殊情況時,應立即向處領導匯報,同時通知應急分隊隊長,應急分隊隊長應在30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并召集人員搶險,并及時上報險情。
2、較大汛情:在汛情期間如遇節假日或夜間要派專人在值班室值班,遇上級指令或其它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處領導匯報,同時應立即報應急分隊隊長,并做好記錄。應急分隊隊長在30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召集人員處理險情,并及時上報險情。
3、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
(1)接警;如遇上述情況,應急分隊分兩組24小時晝夜集中在值班室輪流不間斷值班待命。值班人員接到搶險指令后,迅速通知值班應急分隊,并上報上級部門,做好記錄。
?。?)處警;應急分隊接警后在20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迅速展開現場勘查,疏散人員劃定安全區,根據險情簡要制定搶險實施方案,同時開展搶險工作,并將現場情況及時上報。
?。?)災后處置;險情排除后,人員、工具及時撤離現場,隊長負責善后工作。
?。?)將搶險情況整理、匯總上報并歸檔。
四、紀律與處罰
1、值班人員如遇急事離崗、換人應交代清楚值班內容,并上報領導或應急分隊隊長。對于值班人員擅自脫崗、漏崗一經發現按責任制考核處罰。
2、值班電話不能借外人使用,應盡量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在接到處警信息后須聽清事發地點,做好值班記錄,并立即上報領導,原地待命繼續接聽電話。
3、對交通工具及搶險工具平時應保持完好,隨時可以使用。如遇上述緊急狀態時,交通工具應隨時待命,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得使用。
4、對遲報、誤報、漏報和處警不當所造成的損失視情節追究有關人員相應責任。
5、在應急響應期間,所有應急分隊人員必須24小時開通有關通訊工具,對因通訊工具不暢未能及時傳達的人員,根據延誤造成損失情況追究相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