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擊是突發性事件,本著預防為主,宣傳教育為輔,防患于未然的原則,為做好抗雷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雷擊造成的損失,特制定項目部預防雷擊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項目部成立防雷領導小組
總指揮:王建華
負責人:劉高峰
安全員:張云
成員:張曲波、方剛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本項目部雷擊應急工作,開展自救互救、疏散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單位應急意識和抵御雷擊災害的能力;
2、對本項目部雷擊防災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3、一旦發生雷擊,全面負責本單位雷擊應急工作,指揮各專業組按預案確定的職責投入防雷救災。
(三)成立應急專業工作組
1、應急疏散組
成員:劉高峰、方剛、王洪基、張曲波、宋萬斌
2、醫療救護組
成員:袁善樂
3、后勤保障組
成員:李迎社、孫麗霞
4、綜合協調組
成員:張峰、張云
二、防雷裝置
積極配合氣象局和教育局,按規定對項目部在建工程安裝防雷裝置,并進行定期檢測,及時維護。
三、防雷應急處置
(一)項目部及礦區上空暴雨、閃電、雷鳴即將發生生時
1、應當立即切斷項目部辦公室,破碎車間,總降等場所的一切電源;
2、負責人應當迅速通知、召集正在室外活動的人員迅速回到安全地帶;
3、在沒有解除雷電預警的情況下,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動。
(二)雷電正在發生時
1、應當關好門窗,防止球形雷(滾雷)竄入室內造成危害;
2、不得打電話和接聽手機;
3、不要靠近室內的金屬設備(如水管)及門窗等容易被雷擊中的地方。
(三)發生雷擊傷害事故后
1、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及時通知受傷人員的監護人馬上趕赴現場或醫院。
2、受雷擊后燒傷或嚴重休克的人,應立即讓其躺下,撲滅身上的火,并對其進行搶救。若傷者雖失去意識,但仍有呼吸或心跳,則自行恢復的可能性很大,應讓傷者舒適平臥,安靜休息后,再送醫院治療。若傷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臟跳動,應迅速對其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在送往醫院的途中要繼續進行心肺復蘇的急救。
四、防雷報告制度
1、檢查發現項目部防雷裝置不能正常使用時,要及時報告負責人。
2、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五、聯系方式
項目部辦公室: 0377-65823588
總指揮:13598212820,劉高峰:15838711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