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1. 編制目的:
為規范四川**********高速公路項目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做好應對風險和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實現**********公司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遏制險性事件、杜絕死亡事故的安全目標,做到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規》、《中國鐵建投資有限公司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及中鐵建四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 安全生產危險事故分類
本預案適用于本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 施工現場架橋機、塔吊等機械、機具、電機等機械傾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傷人、物等安全事故。
2) 施工場地及駐地路口出現交通意外事故。
3) 工程項目經過山林,特別是油庫、炸藥庫、工程用電、人工取火、棄煙頭等行為特別在夏季高溫季節引發的火災事故等
4) 施工場地邊坡、塔吊、腳手架等發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員傷害事故。
5) 施工現場基坑發生漏水、滲水造成邊坡坍塌傷人事故。
6) 施工現場高橋墩施工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7) 臺風、雷雨季節的洪汛、高邊坡泥石流等其他地質災害、雷擊事故等。
8) 人工挖孔樁墜落和砸傷
9) 其他災害事故。
2. 工作原則:
???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項目部項目經理統一領導和項目部安全指揮小組統一組織協調下,各施工點、分包隊伍和各個安全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應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項目部健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 (3)項目部與現場施工隊伍結合,現場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項目經理為主,實行各工區及現場施工員負責制。項目部有關部門應當與各個施工點施工隊伍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合理方案,充分發揮現場實際作用,實行項目經理及安全領導小組集體決策。采用有效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三、 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1. 組織體系: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項目經理、項目部各個部門、工區領導下的施工現場施工隊伍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項目部安全組織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項目部項目經理辦公室,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現場安全員及項目部管理的專業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各個施工隊伍確定。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機構、施工隊伍等。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現場施工員為主,事發地施工隊伍由現場安全員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項目部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由項目部報國家警察機構和消防機構等。涉及多個工點、跨施工區域的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或者項目經理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現場應急救援臨時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四、 預警預防機制:
1. 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項目部有關部門和各個施工點的施工員及施工隊伍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施工點在上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的同時應當及時上報消防、警察部門。當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消防、警察部門,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救援工作。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施工點、施工隊伍、施工員要及時、主動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2. 預警行動: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3. 應急電話: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中心:120
4. 查詢:114
五、 應急響應:
1. 分級響應: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或項目部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或項目部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施工隊伍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項目部及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部項目經理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2.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各施工點施工員決定。各施工點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 項目部有關部門的響應:Ⅰ級響應時,項目部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項目部及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經理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項目部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 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響應:
? (1)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 (2)及時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各施工點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施工隊伍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 (4)派出項目部專門安全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上報項目經理,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 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項目部有關部門及其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各施工隊伍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施工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施工隊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項目部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勢態,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項目部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 緊急處置: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施工隊內部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施工隊伍和現場施工員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7. 醫療衛生救助:事發地施工隊伍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施工隊伍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8.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9. 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 項目部與各個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施工人員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 決定應急狀態下現場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 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 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 負責治安管理。
10. 施工人員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工程人員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超出事發地項目部處置能力時,項目部向政府請求社會力量支援,項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11. 現場檢測與評估: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12. 信息發布:項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項目部各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發布工作。
13. 應急結束: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六、 后期處置:
1. 善后處置:項目部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補償,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受傷害人員,保證正常施工,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2. 保險: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項目部及時聯系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 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項目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七、 保障措施:
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系統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規范信息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項目部各部門之間的信息聯系,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施工點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隨時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2. 應急支援與保障:
1) 救援裝備保障:項目部各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施工人員應掌握基本的救援裝備情況,各施工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2) 應急隊伍保障:高邊坡、施工用電、交通運輸等項目部部門應當組建和完善自己基本的救援隊伍和應急措施。各施工員、各施工隊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3) 交通運輸保障: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或項目經理應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交通機構提供交通運輸保障。請求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4) 醫療衛生保障:每個工區及施工隊應當加強自身急救醫療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5) 物資保障:項目部、各施工隊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施工隊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
6) 資金保障:項目部及各個施工隊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項目部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經費項目部與各個施工隊所簽合同而定或協商處理。
7) 社會動員保障:項目部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施工隊伍力量參與增援時,各個施工隊伍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8) 應急避難場所保障:項目部負責提供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9) 技術儲備與保障:項目部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為應急救援聯系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社會各界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應急技術和裝備。
八、 宣傳、培訓和演習
1. 公眾信息交流: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施工隊伍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項目部各級人員提供相關支持。各施工隊伍結合本施工點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施工隊施工人員的危機意識。施工隊施工人員應及時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安全知識及應急知識。
2. 培訓:項目部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施工隊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各施工隊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施工人員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施工隊伍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項目部管理機構培訓的課程。
3. 演習:項目部在工期范圍內每年至少組織2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工期內至少組織2次聯合演習。各施工隊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工點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4. 監督檢查: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九、 附 則:
1. 預案管理與更新:隨著應急救援相關規定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 獎勵: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隊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 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 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3. 責任追究: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施工隊伍或者項目部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項目部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不按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 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 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 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4. 溝通與協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各級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救援活動,開展各施工隊伍的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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