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消防中心
二、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侯賀芳 副組長:袁振海組員:于慶春 李愛霞 劉麗君 申俊芝 賈秀麗
三、 報警程序 :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 119 ),報告內容為:“南油村學校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曲周縣白寨鄉南油村小學”。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學校領導在向區教育局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并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四、 三、組織實施: 1、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等。 5、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啟用廣播系統,學校領導用廣播指揮師生疏散或滅火。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