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橋梁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提高起重吊裝作業應急處理能力,將起重吊裝作業因違章造成的損失減至最低,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及相應控制措施:
橋梁起重吊裝作業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
1、無吊裝方案或方案未報批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吊裝作業無方案或方案未批準不得開工;
2、吊裝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從事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3、橋梁就位后未采取固定措施摘鉤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橋梁就位后,應立即打上支撐,方可摘鉤。
4、疲勞駕駛操作、精力不集中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合理調整工休時間,杜絕疲勞駕駛;
5、吊車力矩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等不靈敏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落實設備日檢、巡檢責任制,及時檢修,確保設備狀況良好;
6、超載、超限或吊裝不明重量的構件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七禁止”“十不吊”規定;???????
7、斜拉、斜吊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七禁止”“十不吊”規定;
8、惡劣天氣從事吊裝作業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
9、起重臂下停留、行走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
10、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佩帶防護品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從事特種作業必須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
11、鋼絲繩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
12、卡環質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起吊物件不設溜繩起重傷害一般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4、構件倒運未放穩擱實或支撐不牢導致物體打擊,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5、酒后作業起重傷害一般禁止酒后從事吊裝作業;
16、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作業導致高空墜落,控制措施是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從事吊裝作業;
17、在起吊構件上放置工具、用品等引起物體打擊,控制措施是禁止在起吊構件上放置其他物品;
18、手拽腳蹬未穩固的構件引起高空墜落,控制措施是構件就位時不得用手拽或用腳蹬構件;
19、綁扎不牢、綁點不準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起吊前應檢查綁扎是否符合要求;
20、鋼絲繩與水平面的夾角小于30度,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綁扎鋼絲繩與構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21、兩臺吊機抬吊時動作不協調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兩機抬吊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重分配合理,吊重小于單機起重量的80%;
22、起吊后運行速度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動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重物起吊或降落速度要均勻;
23、吊車與架空導線的安全距離不夠導致觸電事故,控制措施是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3.1.2條規定;
24、使用裂紋、變形的吊鉤、吊環引起車輛傷害,控制措施是班前檢查及時更換。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組成、職責分工
制梁場成立應急預防領導小組,由場長任組長(現場總指揮),設立應急辦公室及聯系電話,并成立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后勤組,分別明確人員組成及各自職責。
?組長:全面領導應急預防小組的工作,總體協調各部門在緊急應變中的分工協作和響應中的統一指揮調度,對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調配。
?應急辦公室:設在制梁場安質部,辦公室主任為安質部部長,具體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由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和后勤組組成。
報警組:負責事故發生后撥打急救電話,人員緊急疏散和清點工作,并引導急救車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后向其介紹情況,協助緊急救護。
?現場搶救組: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及財產的現場搶救,在醫護人員到達之前,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緊急救護。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
?后勤組:負責應急響應中的財力、物力的調配,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并負責協助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