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住宅樓工程項目雨期施工安全及應急預案
1、編制依據: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危險源辨識和評價控制程序》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2、適用范圍:
本指導書適用于我項目部所施工范圍內及項目部傷亡、傷害、火災以及中暑等情況的應急處理。
3、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意外發生時,搶救隊員和全體職工能有條不紊的按照預先制訂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把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為此制訂傷亡傷害、火災應急響應預案。此預案針對觸電事故、高空墜物和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化學品傷害、皮膚燒傷、食物中毒、油料及化學品泄露、火災、爆炸及爆燃、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等事故。
4、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保證體系:
項目經理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出現事故,快速科學處理"的思路,為提高事故發生后的工作效率,避免更大的損失,特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在項目上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項目執行經理王宇任組長,項目副經理周權任副組長,下設各成員部門,即綜合辦公室,施工管理員,機械,安全員,保衛,電工,外來負責人,
2) 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保證體系
3)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的所有成員有義務和責任對各級人員進行教育和講解,并會同各部門做好各施工部位的安全措施,防治事故的發生。
4)張貼應急處理小組的所有成員電話,工程備有專用搶救傷員的車輛,未經應急處理小組批準,不得擅自動用。
5)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對事故的上報,分析,調查,處理,整改等事務,具體分析如下:
組長: 統領應急處理小組,全面負責事故處理的一切事宜。
副經理:負責領導指揮處理事故現場工作以及事故的善后工作。
項目總工: 及時收集事故總體情況,匯總文字資料上報業主,監理,公司等上級部門。平時要上報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