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場邊坡及排土場,易發生災害,要求必須做好監視巡檢工作,一旦出現險情及大規模垮塌,形成災害,立即向礦及縣安監局報告,同時啟動應急救援機構,并組織全礦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搶險救災。
一、組織機構:成立應急救災指揮部
指 揮 長:高紀章
副指揮長:帖福壽
成 員:劉述田 呂恒友 賴照云
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礦部,指揮長由礦長高紀章擔任。
聯系電話:0838-3400376 13881055109
成員分工原則上按現在崗職權各盡其責,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同時接受指揮部統一調遣。
二、救災搶險設備安排:礦山的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礦用汽車以及礦部小車到礦部停靠聽候差遣。
三、后勤保障:后勤人員負責做好通訊聯絡,供電照明及救災人員生活安排,物資供應部門,優先保證搶險物資供應,并日常做好必要的儲備和設備維修。
四、與當地就近的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和礦山救擴隊簽訂礦山應急救援協議。
五、緊急行動:當得知災情報告時,指揮部在了解基本情況后,利用可能的通訊設備,通知指揮部成員,立即起動本預案,同時向主管部門及安監部門報告,指揮長趕往現場,親臨指揮。
六、搶險救災措施:
1. 指揮部應盡量控制災情發展,減少損失,必要時請求政府組織災害危及區域的居民迅速撤離現場,搬出危及區域的人員及財產。
2. 設定警戒區域、布置警哨,嚴禁閑雜人員及設備進入受災現場。
3. 帶領人員及工具盡可能地疏通災害道路及溝渠,防止災害事故擴大。
4. 如有受傷人員立即組織救護,并聯系對口應急救援機構進行現場搶救或外送醫院救治。
5. 若有遇險,首先集中力量搶險清理出現場受災人員及設備。
6. 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