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熔鑄分廠停電、停水、停風突發事故的能力,體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熔鑄分廠的安全和穩定,促進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生產中供電系統存在薄弱環節,結合熔鑄分廠生產特點,對全廠停電、停水、停風后能夠及時有效處理,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1.2.1《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2 《國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熔鑄分廠轄區范圍內的停電、停水、停風事故的處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洪災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2 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洪災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2.3 應急響應:洪災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2.4 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洪災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2.5 恢復:洪災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2.6 停電:所有設備停止運行,現場照明熄滅,若在夜間,機房一片漆黑,混合爐停電,爐門無法關閉,爐內鋁液得不到加熱和保溫,天車停止運行。
2.7 停水:生產線的鑄模和鋁錠無法冷卻,母線生產線的結晶器和母線無法冷卻,生產不能進行。
2.8 停風:所有氣動裝置停止工作。
3 工作目標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熔鑄分廠的管理和職能,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 應急處置原則
4.1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生產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4.2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管理,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充分動員和發揮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依靠職工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映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4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和設施,充分發揮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5 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應急救援體制及指揮系統
分廠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由廠長、副廠長、主管、專責及各班組長組成,下設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相關班長負責。發生重大事故時,以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廠長任總指揮,副廠長負責全分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分廠交接班室,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分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5.2相關職責
5.2.1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是分廠發生重大事故時的急救領導機構,負責急救過程中的重大事件決策。
5.2.2總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審定事故搶救措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安排實施。
5.2.3主要部門負責人在應急期間,主要協助總指揮調整搶救隊伍之間的聯系,調查和記錄事故的情況,對外請求援助或與相關部門聯絡,以確定警戒形式。
5.2.4分廠各生產班組建應急救援兼職隊伍,組織實施演習。
5.2.5領導小組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2.6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
5.2.6分廠專責負責協助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維護事故現場次序,在搶救火災事故時,組織、調動消防隊撲滅火災,防止事態擴大;負責事故現場及聯系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工作。
5.2.7分廠主管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5.2.8班組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
5.3日常以分廠接班室為聯絡指揮部,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即由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
5.4通訊設備及通訊網絡
5.4.1報警總機:
5.4.1.1衛生院
聯系電話:總值班
地址:
5.4.1.2第一人民醫院
聯系電話:總值班
院辦:
地址:
5.4.1.3公安消防大隊
聯系電話:手機119
固定電話
地址:迎賓路與黃茨港巷交叉路口南側
5.4.2公司各部門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