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工需要,需在西翼煤倉漏斗進行燒焊作業。該作業地點前后10米巷道范圍內,已進行噴漿外理。為確保燒焊作業期間的通風安全,特編制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燒焊前的準備工作:
1、施工單位要提前把作業地點20米范圍內的所有易燃易爆物品轉移至他處;
2、施工單位要將水管接至燒焊作業地點,接好灑水軟管,水管要供水正常,施工單位要有專人負責灑水;
3、燒焊作業前,必須對作業地點10米范圍內進行全面灑水;
4、燒焊作業地點要備好至少兩個能使用的、未失效的滅火器。
二、燒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單位必須提前8小時通知通防科。通防科派專人在燒焊作業地點隨時檢查瓦斯情況。
2、每次燒焊作業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確認工作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且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燒焊作業。
3、當工作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5%,或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有瓦斯積存時,必須停止燒焊作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從事燒焊作業人員要按章操作,正規作業。
5、每次燒焊作業完畢后,必須再次對作業地點10米范圍內進行全面灑水;并且留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6、井下燒焊火種只能使用火柴,不準使用打火機或其他火種,火柴必須由專職人員(安全負責人)攜帶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須向井口檢查人員匯報火柴使用情況。
三、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