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業名稱:井下電火焊安全技術措施
二、 施工時間地點:2015年 月 日八點班副井軌道
三、 施工負責人:
四、 監護人:救護隊
五、 作業內容:井下氣割
六、 工作標準及要求:
1、施工過程中,嚴禁無措施施工。
2、切割完畢后,必須對現場進行巡視,不得留有余火。
3、現場配備足夠的防滅火器材。
4、配備專職瓦檢員。
七、施工方法及步驟:
1、施工前的準備
(1)施工地點保持良好的通風,由帶班人員現場指揮跟班。
(2)施工負責人指派專人將工具、氧氣瓶、乙炔瓶等材料準備齊全,并提前運至施工現場。
(3)在下井之前,接好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管帶及壓力表等處檢查是否有漏氣現象,檢查閥門是否開啟靈活,無問題方可下井。
2、方法及步驟
(1)施工負責人應與調度及隊值班人員聯系,經允許后方可施工作業。
(2)施工前,把周圍雜物清理干凈,現場嚴禁有可燃物。
(3)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周圍環境20米內瓦斯濃度,只有在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施工。
(4)接好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管帶及壓力表等處檢查是否有漏氣現象,檢查閥門是否開啟靈活,如有問題,必須處理好方可作業。
(5)施工人員開始施工。
(6)施工結束后,由施工負責人對施工地點進行檢查無問題后,向調度和隊值班人員匯報。并及時將氧氣瓶、乙炔瓶、電焊機等材料及產生的雜物及時回收上井。
八、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負責人貫徹本措施,所有施工及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并簽字收存。施工及相關人員必須熟悉整個施工工序,了解施工步驟,對每項施工工序做到心中有數。凡不參加措施貫徹、精神狀態不佳者,嚴禁參加施工。
2、施工人員必須掌握一般電氣安全知識,熟悉滅火技術及觸電急救方法且持證上崗。
3、施工前,由施工負責人與調度室及隊值班人員聯系,經同意后方可施工。
4、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必須聽從負責人的安排,對各步驟中的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施工期間,施工人員要搞好自我防護,聽從負責人指揮,嚴禁施工人員人員之間嬉笑打鬧,防止出現意外。
5、氧氣瓶、乙炔瓶、管帶等材料必須分開裝運,以上工具材料必須墊好且捆綁牢固,防止在運輸過程中被撞壞無法使用,特別是儀表類不得裝車,必須由專人負責送至施工地點。
6、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必須檢查施工地點的安全情況,在施工地點周圍20米范圍之內,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確認安全無誤后方準施工作業。
7、氣焊等施工地點前后兩端各10m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準備不少于0.1m3的沙子,兩個滅火器。
8、氧氣瓶距乙炔瓶分開距離不少于10m,氣瓶距作業地點10m以上。
9、施工前,由專職瓦檢員認真檢查施工地點通風情況,當施工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5%或其他有害氣體超標時,嚴禁施工。
10、發生回火時,應先關氧氣閥,再關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采用彎折軟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11、施工過程中,及時熄滅明火。施工中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匯報,處理后方準恢復施工。
12、施工完畢,施工地點再次用水噴灑,并由施工負責人指定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確認無問題后,向調度匯報,才可撤離人員。
13、氧氣瓶、乙炔瓶等工具和材料應及時回收
14、氣割作業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有現場負責人向調度匯報,經許可后方可進行延期作業。
15、其它未盡事宜必須嚴格氣割操作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