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上山巷道回收金屬支架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請嚴格遵照執行。
1、 回收金屬支架前,必須用木棚替換金屬支架,先支后撤,每兩架金屬棚之間必須架設一架木棚;
2、 回收順序:必須堅持從下向上,一架一架按順序回撤,在一架未結束之前不得回撤后方支架;
3、 回撤必須兩人一組,一人回撤,一人觀山,嚴禁單獨作業;
4、 回棚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待回棚子的上方,回撤棚子下方不許有人停留;
5、 回柱葫蘆懸掛在待回工字鋼以上4m牢固的棚子上,拔柱器應懸掛在待回工字鋼2m處牢固的棚子上;
6、 回撤前,應檢查并加固已回撤段的支護,確保退路安全;
7、 回棚時,應時刻注意回柱附近支架眼里變化情況,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先撤出人員,暫停作業,待恢復正常,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作業;
8、 回棚前,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應先仔細檢查人員作業地點附近頂、幫情況,發現松動煤矸,應及時處理或加固;
9、 回撤一架金屬支架。要及時運出上山巷道,上山巷道不準堆放工字鋼。上山巷道內不得有雜物堵塞;
10、 回撤棚子前,應先回收電纜、電鉆、溜槽、擋煤板等設備設施;
11、 回收時采用局部通風機供風,必須加強回收巷道的瓦斯管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瓦檢員應隨時檢查作業地點及附近CH4、CO2濃度,當氣體超限時應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待處理恢復正常后,方可恢復作業。
12、 金屬棚回撤后,替換金屬棚的木棚不得回撤;
13、 加強現場管理和監督,回撤時應有一名安全員和瓦檢員在現場監督和指導,杜絕管理失控現象;
14、 回收結束后,在上山口砌筑密閉墻。
盤縣柏果鎮麥子溝煤礦
二0一四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