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杜絕因地面排水不暢而造成突降暴雨時洪水倒灌井下的現象,本年度自進入汛期以來,公司各級領導對雨季“三防”工作高度重視,我礦也將雨季“三防”工作列為當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我礦雨季“三防”工作,確保全礦安全度汛,特制定本措施。
一、地理條件
井田位于臨汾市城區西北約45km處,河底鄉腰子溝-楊樹洼-謝家河-柿子凹-范家山村一帶,行政區劃屬堯都區河底鄉管轄。井田北西為季節性河流,井田內地勢均高于河床,整合后生產主斜井標高1225.737m,副斜井標高1224.972m。從山西省地質勘查局二一三地質隊提供的《地質報告》查出,工業廣場附近300年一遇洪水位為1194.5m,100年一遇洪水位為1194.0m,井口位置均高于歷年最高洪水位。
二、地面防淹井技術措施
1、編制《雨季“三防”應急預案》、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發淹井等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及時撤出井下人員的制度》,明確啟動指揮部門、聯絡人員、撤人程序等。當發現暴雨洪水災害嚴重可能引發淹井時,應當立即將井下排水、瓦檢作業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經確認隱患完全消除后,方可進行排水、瓦檢工作。
2、切實加強汛期期間調度值班工作,確保信息暢通、及時、準確,切實增強抓好汛期礦井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和強化調度值班人員的素質和責任意識,認真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警、預防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警鐘長鳴,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及時地落實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的規定,確保礦井排水安全。
3、礦井在雨季前,應當全面檢查防范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落實責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4、疏通防洪涵洞。每年汛期前必須將井口周圍的導水涵洞進行疏通,確保涵洞的暢通性,并由專人負責,加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堵塞,立即重新進行疏通、清挖。
5、加強井田上部塌陷區的巡查力度,及時處理地表塌陷區及其它導水裂隙。礦區的基巖裂隙,塌陷裂縫、溶洞、廢棄的井筒和鉆孔等,可能成為地表水進入礦內的通道,應該用黏土或水泥將其填堵。必須經常檢查井田地表是否存在導水裂隙或其它導水通道,發現裂隙及其它導水通道,應及時將其回填封實。
6、井口防洪措施。為防止突遇暴雨,礦井井口附近的泄洪通道不能滿足排洪要求而潰入井下導致淹井事故的發生,在暴雨來臨時應在主、付井口與地表連接處用沙袋砌筑防洪擋墻,并且在主、付井口附近各備有一定數量的沙袋,以備突遇特大洪災時進行應急處置。
7、河流治理。我礦工業廣場范圍內地表水屬黃河流域汾河水系。井田內沖溝內的水總的流向是自北西均匯入光華牛王廟河,經襄汾縣注入汾河。井田內河流屬季節性河,溝谷基本常年無水,雨季才有水流,雨后不久即斷流。礦在河流治理方面,主要采取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段以及定時清理、疏通河道等措施。
8、充足的物資儲備。必須配備足夠的雨衣、雨靴、礦燈、鐵鍬等工具,并存放在指定地點保管,專人負責保管。潛水泵排水管、電纜、操作開關必須連接完好齊全,隨時備用。在正常所需防汛物資儲備外,要不定期儲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防汛物資,要求按指定地點存放整齊,由“三防”領導小組統一調撥使用。
三、井下防淹井技術措施
1、按《煤礦安全規程》配備排水系統。并在雨季來臨前,對井下排水設備、排水管路、供電線路等做好檢修工作,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正常運行。
2、定期清理水倉及大巷水溝。
3、加強井下透水監測。
①排水工在日常排水工作中,發現礦井涌水量增大時要及時報告礦調度,由礦調度匯報雨季“三防”領導組,再由雨季“三防”領導組派專人查明水情變化原因,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②安全員、瓦斯員在日常的巡回檢查時,要結伴而行,掌握有害氣體的變化情況和各采掘工作面的礦井涌水量的變化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匯報,并及時撤離危險地點。
③與鄰近礦井貫通的巷道處的密閉在雨季來臨前要進行加固,并要加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異常,及時匯報,并及時撤離危險地點。
金塬達煤業技術辦
二○一三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