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燃燒事故和瓦斯爆炸事故,瓦斯一旦發生,將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針對我礦為高瓦斯礦井的情況,特制定以下瓦斯事幫防范措施:
一、 采掘部署合理
1、 優化生產布局。礦井、采區和工作面設計要依據瓦斯地質資料詳細分析和預測礦井瓦斯災害情況,充分考慮瓦斯治理的需要,優化巷道布置,簡化生產系統,明確開采順序,合理確定工作面參數,實現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產。
2、 合理組織生產。按照《煤炭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能力編制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各采區的同一煤層只能有1 個采煤工作面進行生產,嚴禁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工作面進度要與支護、通風等工序相協調,保證各輔助環節及時跟進到位。
3、 堅持正規開采。礦井要加強生產準備,保持水平、采區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與銜接。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2個安全出口,形成全風壓通風系統,不得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按規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規采煤方法、工藝。
二、 通風系統可靠
1、 礦井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并履行報批手續。巷道貫通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制定安全措施。采掘部署合理。
2、 礦井生產水平和采區實行分區通風。通風系統中沒有不符合《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現象。
3、 礦井、采區通風能力滿足生產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業計劃時核定礦井生產和通風能力,按月、季、年度對礦井及采區進行通風能力核定,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無超通風能力生產現象。
4、 設置專用回風巷的采區按《規程》規定設置專用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貫穿整個采區,沒有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的現象。
5、 礦井內各地點風速符合《規程》規定。礦井有效風量率不低于87%。回風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嚴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進風巷道實際斷面不小于設計斷面的2/3。
6、 局部通風機安裝、“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最低風速等符合《規程》規定,并實現運行風機和備用風機自動切換,雙風機能力必須匹配。
7、 按規定設置和管理風門、風筒、密閉等通風設施及構筑物。設備保持完好,并及時淘汰落后的設備。
三、 瓦斯抽采達標
1、 堅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不達標不進行采掘活動。將瓦斯抽采計劃納入礦井年度生產計劃,實現統一下達、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礦井、采區和采煤工作面生產能力與計劃開采煤層的瓦斯抽采能力、達標煤量等相匹配。
2、 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統或井下臨時抽放瓦斯系統。
3、 鉆場、鉆孔、管路、瓦斯巷等瓦斯抽放工程設計和計劃進行施工。
4、 瓦斯抽采效果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的要求。
四、 安全監控有效
1、 按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裝煤礦安全監控系統。
2、 監控設備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安裝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等符合規定。
3、 監測設備的報警點、斷電點、斷電范圍、復電點和信號傳輸符合規定。
4、 下井人員接《規程》規定佩戴便攜式瓦斯監測儀器。
5、 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10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6、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設備性能完好,工作正常。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
7、 具有相應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技術管理能力或與區域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技術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五、 管理到位
1、 建立健全以礦井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瓦斯治理責任體系,以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術管理體系。
2、 健全瓦斯治理工作機構。設立通風、抽放、安全監控等機構,配足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
3、 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如通風、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安全培訓、安全投入、安全儀器儀表、設備管理、隱患排查整改、安全會議和瓦斯治理目標考核責任制等管理制度。
4、 每年編制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粉塵、防滅火安全措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5、 礦井各種圖報表準備、準確,數據齊全,上報及時。
6、 強化安全培訓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