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二、地點:
三、內容:更換管路
四、負責人:
五、措施內容:
1、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向全體施工人員貫徹此措施,施工過程中嚴格按此措施執行。
2、施工前,施工人員對施工中所使用的工具進行仔細的檢查,施工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進行施工。
3、施工前,與通風區及檢查科聯系,由礦指派專人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人負責安全工作。
4、屆時由通風區瓦斯員,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濃度,沼氣含量不得超過0.5%。檢查吸水井內有無瓦斯涌出。
5、施工地點10米井巷范圍內的易燃物應清理干凈,并有專用供水管 路,專人負責撒水,現場有兩臺以上滅火器。
6、施工前,將吸水井內水清理干凈,并將與其相通的水門關閉嚴,不得漏水。
7、施工地點下方應有用不燃性物品制作的接受火星措施。
8、電焊鉗及手套要事先進行檢查保證其絕緣性能良好,電工檢查電焊機外殼接地情況必須保證良好。
9、氣割時氧氣瓶、乙炔瓶應放在氣割地點的進風側,其間距離不少于5米,且氧氣瓶在乙炔瓶的進風側,間距不少于5米。電焊時,氧氣瓶、乙炔瓶在電焊機及電焊地點的進風側,其間距不少于5米。電焊氣割不得同時進行。
10、電焊機由電工按電氣操作規程接線,由焊工操作。不用時要停電。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
11、運送氧氣瓶、乙炔瓶嚴禁摩擦和碰撞。
12、施工完畢,再次撒水,并有專人在現場檢查1小時,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13、施工過程中,用導鏈吊掛重物時,要選擇好可靠的支撐點,不得超負荷起吊,不得長時起吊,吊起的重物下嚴禁站人。
14、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要做好自保、互保。
16、施工人員必須簽字后方可施工。
17、嚴格執行集體升入坑制度。
18、未盡事項,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