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屬于井下重大災害事故。在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中,由爆破作業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占有很大比例。為此,加強爆破管理工作,避免爆破作業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應為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點。
防止爆破作業過程中引發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除要建立灑水滅塵、瓦斯排放系統及定期清掃積塵以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國家相關規定,則是防治和杜絕此類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1、爆破作業是必須做到“一炮三檢制”。
2、必須依照爆破說明書說明的炮眼深度、角度,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種、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法和起爆順序進行爆破作業。
3、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可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不得使用過期或變質的爆破材料。
4、在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兩臺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5、裝藥前必須首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巖粉。炮眼封泥應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按規定封足封實。嚴禁用爆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6、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必須遵守有關規定:如爆破前檢查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瓦斯;爆破前必須灑水。
7、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面爆破前,附近20m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8、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裝藥、爆破。
9、在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嚴禁裝藥、爆破。
10、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時,嚴禁裝藥爆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