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礦443大巷空、重車道0~800米架空線部分橫拉線銹蝕嚴重,影響機車的安全運行,所以我區決定利用檢修時間(四點班)對該區的橫拉線進行更換。為了保證此項作業的施工安全,特制訂如下安全措施:
一、成立領導組
1、 組長:許東海
副 組 長:梁書管、張文革
成員:謝新民、馮國平、呂明明及電修組人員。
辦公室設在運輸調度,辦公室主任由張文革兼任。
2、職責分工
① 組長:負責的整個施工組織、領導,包括人員組織、工作協調等。
② 成員:具體負責整個施工作業全過程,包括貫徹措施、正規操作、安全管理、組織協調等。
③ 辦公室:了解我礦限產、限電等非正常情況,及時掌握井下動態,合理安排非正常作業施工時間。
二、組織措施
1、檢修架空線時間必須安排在不影響井下人員集中上、下班時間,檢修時間不少于4小時。
2、負責人必須在班前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施工作業安全措施,準確掌握施工要領。
3、運輸隊準備充足的施工材料、工具、配件等,并認真檢查其安全情況,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三、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由負責人(謝新民)組織檢修人員再次貫徹學習本措施及有關規程規定。
2、開工、結束,負責人必須及時向礦、隊調度室匯報。
3、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架線電工、推車工操作規程,人員嚴禁站在礦車邊緣操作。
4、禁止站在電機車上檢修牽引網絡。
5、在牽引網絡上施工必須停電作業,停送電步驟如下:
① 停電閉鎖,懸掛停電作業牌并設專人看管。
② 對停電區域驗電。
③ 接地。接地線必須打在電源側距施工地點前10米處;施工地點兩端設專人瞭望。
④ 施工完畢,施工負責人檢查線路,確認無誤后清理現場,拆除接地線后方可送電。
⑤ 送電。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停送電負責人:謝新民。
6、工作結束后認真清理現場,收集齊全工具、拆下的廢舊架空線入庫等,并填寫工作記錄。
四、施工時間:2007年4月28-30日每天四點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