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和國家歷來十分重視安全工作,特別是近年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強安全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成立了專門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煤礦行業實行專項監察。同時,還制定了一些法規法令。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煤礦事故頻繁發生,重特大事故上升。據有關數據統計,2002年全國煤炭百萬噸死亡率已超過4,而當年的百萬噸死亡率僅為0.025,2002年,全國生產原煤19億噸,死亡人數超過了6000人,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給國家和人民財產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以及惡劣的政治影響。本人從事煤礦多年,結合親身經歷,現就煤礦事故原因、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查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與建議。
一、煤礦事故發生的原因
煤礦開采是在地層深入作業,地下的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經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是伴隨煤炭生產而出現的,使事故的發生在客觀上存在著不可避免和不可預料的突發性。但是,目前煤礦發生的事故多數還是屬于責任事故。其原因是:
1、安全欠帳較多,投入不足。
安全欠帳多的因素有多方面:一是國家和地方只重視新建礦井和大型礦井的安全投入,對中小型礦井的投入不到位。二是中小型礦井大多是開采時間較長,企業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離退休人員多,企業負擔重。這些礦井地質條件差,產量不高,效益一般,在保職工工資和穩定的前提下,如果沒有國家和地方的支持,很難拿出較多的錢作為安全投入,不是不想拿,而是拿不起,一些設備老化,超期服役。三是由于近年來煤炭市場形勢較好,確有一些煤礦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對安全方面盡量采取少投入甚至不投入,井下巷道年久失修,礦井根本不具備起碼的安全生產條件。還有一些礦井發生了傷亡事故,礦上不是吸取事故教訓,對礦井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徹底認真整改,而是繼續生產,使得礦井長期在不安全隱患中運行。
2、職工隊伍素質低
因煤礦職工來源的特殊性和企業用工制度的不斷深化,煤炭行業職工隊伍人員構成性質已發生了較為明顯的變化,有相當多的單位農民合同工占職工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有的甚至將近半數。
一是這支隊伍文化素質低。據調查,某礦有400余名農民合同工,其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只占10%,還有少量的只有小學文化程度。象這樣的一支隊伍,加之現在煤礦上培訓的時間又短,他們很難在較短的時間內掌握各種要素。如果現場培訓再不到位,工作中難免出現許多盲目性。另據對部分受傷的農合同調查,他們總認為煤礦上出事是應該的,屬于天災人禍,受了傷還不清楚是為何受了傷,自認倒霉。
二是這支隊伍雇用意識強,流動性大。來煤礦工作的農民合同工一般來自經濟欠發達地區或煤礦周邊地區。之所以到煤礦參加工作,有的因家庭經濟困難,干技術沒文化,在礦上掙錢養家糊口;有的則因家在礦區附近,在礦上掙錢又可照顧家庭。應當承認這些人是有一種吃苦精神的。但是,一但井下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工資收入不理想時,就有一些人卷起鋪蓋走人。再者,農民合同工與農村有著割舍不斷的天然聯系,每到春節等傳統節日,又要考慮回家與家人團聚。而煤礦生產的特殊性又往往不能滿足,他們就不辭而別擅自離礦。礦上缺人,又要招收一批新工人,走了來了,形成了惡性循環。另外,礦區附近的農民合同工回家后還要幫助家里干農活,家中柴米油鹽、孩子上學,樣樣都得操心,工作中精力不足,難免出事。據對某礦今年來四起重傷死亡事故調查,4 人均為農合工,有2 人在附近農村,有2 人在農忙季節負傷,他們來礦時間為6個月至1 年半。
3、地域不同,煤種不同,災害分布不同
據近幾年全國發生的煤礦事故(亦稱礦難)分析:我國南方地區多為透水事故,比如:2005年廣東興寧大興煤礦:“8.7”透水事故;北方地區多為瓦斯事故,比如:2005年遼寧埠新孫家灣煤礦“2.14”瓦斯爆炸事故和2004年我省銅川陳家山煤礦“11.28”瓦斯爆炸事故等。另據調查分析,陳家山礦除屬高瓦斯礦井外,煤層中還含石油、天然氣等易燃物質。以上這些災害,現有的技術及裝備還不能完全控制,達不到本質安全,只能依靠加強管理來彌補,顯然較為被動,不科學。這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一個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