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水、火、瓦斯、粉塵、頂板”災害是煤礦生產的五大災害。其中水害歷來是制約煤炭資源開發的重要因素。隨著對地下巖層的開拓與延伸,地下含水層位動態平衡受到破壞,對水的誘發及強化作用,造成井下開采環境惡化,
常常遇到突然發生的來勢兇猛的透水現象,致使設備被淹沒、人員傷亡。因此,如何根據礦區的水文地質特征,辨識水害、采取預防措施是十分重要的課題。
引發水害的水源和原因
在暴雨、地表水、地下水和老窖水這四種引發煤礦的水源中,地下水(孔隙水、裂隙水、巖溶水)造成的頻率最高,危害也最為嚴重。地下巖溶水尤為嚴重。
由于水源不同,造成水害的水源壓力也有差異。在我國北方地區,多為突發性底板巖溶水突水;南方和西南地區,作用于煤層頂底板的突水壓力較小,礦井突水多為緩發式突水。
煤礦水害的原因可分為自然地質因素和人為因素兩個方面。地質因素包括:老窖、老空積水、含水層和斷層導水等。其中老空積水是指生產礦井的老采空區、老巷道等積水,這種水存在于采掘工作面周圍,既可以形成大面積的積水區,也可以以零星形態分布,這種水體的水量雖然不是很大,但因流動快而具有很大的突發性,尤其是礦區開采多年,而且下山開采,上部的煤層大都已采空,容易形成老積水。
人為因素主要指一些煤礦,超層越界開采,防水系統不完善造成較為嚴重的水害災害。
煤礦水災害的防治措施
煤礦水害災害的防治應該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治后掘”的方針,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防治。
強化水文地質勘查
建井前的水文地質勘查時整個煤礦生產的指南針,但是由于一些煤礦任意更改鉆孔深度,或者減少鉆孔數量,加之野外數據采集和數據處理存在一定局限,最終導致這些煤礦水文地質資料的詳細程度和可靠程度較低,尤其是有些地質資料沒有對相關的地表水、巖溶水對開采的影響作出充分評價,甚至水文地質邊界不清,礦井涌水量預測存在較大誤差等因素都會給礦井安全生產帶來很大隱患。因此強化建井前的水文地質勘查是煤礦安全必須做足的功課,特別是對于地質結構較為復雜的礦井尤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