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礦建工程從2006年10月停工以來,回風大巷地面局部通風機一直處于停止運行狀態,由于風機長時間閑置,現已不能滿足井下通風要求,需對該風機進行更換檢修。為保障更換作業安全,特編制本措施。
一、停風期間井下通防、停送電安全技術措施
1、停風前先在回風大巷出口處設置柵欄,掛設“禁止入內”的警示排,停風期間人員不準入內。
2、在停風時必須切斷回風大巷往里的所有電源。
3、恢復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域內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最高二氧碳濃度不超過1.5%,且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4、當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具體方法需另外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編制。
5、當通風機啟動后,回風大巷的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巷道內的供電。
二、通風機撤除、安裝
1、撤除通風機前,必須切斷通風機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正在檢修,禁止啟動”的警示牌,在拆裝通風機期間嚴禁送電,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2、通風機拆除安裝時使用三腳架,作支撐,用鋼絲繩、滑輪起吊。
3、在進行起吊工作的準備前,必須對所有的工具、器材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損壞和質量不好的工具器材嚴禁使用。滑輪應轉動靈活,無缺油現象。⑴ 嚴禁使用大鋼絲繩卡卡小鋼絲繩。⑵ 滑輪半工半徑應大于鋼絲繩允許彎曲半徑。⑶ 滑輪繩寬度應大于鋼絲繩直徑(不超過1.2倍)。
4、在進行吊裝作業時,在三腳架附近,除作業人員以外不得有閑雜人員。作業人員應聽清指揮人員的信號,嚴格按信號作業,嚴禁違章作業。作業人員嚴禁站在三腳架下操作,指揮人員應口令清晰,嚴禁違章指揮。
5、安裝通風機時應將通風機安裝平穩、牢固;風筒與風機連接牢固,接地保護可靠。
6、通風機起吊完畢應打掃現場,清理好工具并妥善保管。
三、人員組織
1、停送電、通風機拆除、安裝工作必須由李士舉負責;停送電工作必須安排專人操作,不得隨意操作。
2、井下通防工作由張凡明負責。當停風期間巷道內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恢復通風前必須編制專門排瓦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