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2106順槽620米處有一構造,需在2106運輸順槽聯絡巷向里26.5處掘進170m的探巷,掘進巷道部分回風流通過2106運輸順槽進入工作面,形成一次串聯通風。為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措施:
一、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14條規定:“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面的進風巷必須安設甲烷斷電報警儀器”。因此在以下地點安設甲烷傳感器。
1、在巷道開口前至掘進深度小于5m范圍時,再在開口處下風流15m處安設一臺甲烷傳感器,巷道深度大于5m且小于20m時,回風流的甲烷傳感器不變,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掛在風筒對側距工作面小于5m范圍內。
2、在2106聯絡巷口向工作面進風流≤10米處安設甲烷傳感器。
二、安設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及復電濃度設置必須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69條及煤礦監控AQ相關標準規定:
距聯絡巷口向工作面≤10米處, T4 報警值≥0.5% 斷電值≥0.5% 復電值<0.5%
掘進工作面≤5m, T1報警值≥1.0% 斷電值≥1.5% 復電值<1.0%
距掘進回風口10-15米處,T2報警值≥1.0% 斷電值≥1.0% 復電值<1.0%
三、安裝甲烷傳感器標準
(1)、甲烷傳感器在入井前必須用標準氣樣進行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調校,保證傳感器靈敏可靠。
(2)、甲烷傳感器應采用吊架吊掛在巷道頂板上,探頭應垂直距頂板不大于300mm,距巷幫不小于200mm,懸掛處應頂板完好、避開淋水,無其它機械損傷,并不影響行人和行車。
(3)、必須用安全監測專用電纜連接,連接處要用專用接線盒連接牢固,防止失爆,電纜必須距動力電纜不小于0.1m,不能與通信電纜混用,電纜懸掛必須符合標準。
(4)、嚴格規定每10天對以上甲烷傳感器調校一次,每天安排監測人員對以上傳感器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1)、加強管理:
1、在以上每個地點設置瓦檢牌板,對甲烷、二氧化碳、溫度等每班2次檢查。
2、加強掘進巷道風筒傳感器的管理,風電閉鎖及故障閉鎖的管理。
3、對工作面實行雙風機、雙電源管理。
4、回采工作面作業時瓦檢員嚴格檢測工作面、上隅角、回風流瓦斯濃度。
5、采煤機司機、班組長必須攜帶便攜瓦檢儀,工作面出現瓦斯異常時必須停止作業,匯報調度室。2106進風流瓦斯濃度達到0.5%時必須停止作業,匯報調度室。
(2)、瓦斯管理
1、瓦斯檢查點設置和甲烷傳感器位置相同,即在安裝甲烷傳感器的位置處懸掛瓦斯檢查牌,每班必須2次檢查瓦斯濃度。
2、加強掘進工作面風筒傳感器的管理,確保瓦斯、風電及故障閉鎖功能可靠。
3、若出現瓦斯異常情況串與被串工作面均應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3)、局部通風機安裝要求及通風管理:
1、局部通風機安裝在距開口位置上風側≥10米處,距底板大于30cm,懸掛平直,
2、在風筒末端20米處安裝風筒傳感器,
3、風筒必須是同一型號風筒進行銜接,銜接時必須進行壓邊,風筒吊掛必須平直,拐彎處風筒必須圓滑,不準出現拐死彎,做到逢環必掛,風筒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超過5米時必須及時進行銜接風筒。如不進行銜接任何人有權制止作業。
4、加強掘進工作面通風管理工作,加強“雙風機、雙電源”管理及局部通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管理,每班由機電人員、瓦檢員對風機進行切換,由班組長及現場負責人對風筒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工作面出現微風、無風作業。
5、任何人發現掘進工作面發生無計劃停風時,必須立即撤出人員至全風壓新鮮風流處,向調度室匯報,當班瓦檢員立即在巷口設臨時柵欄、揭示警標,防止人員入內。
6、恢復通風前先將回風流流經路線上所有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在各個巷道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人員入內,恢復通風時,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扇。
7、掘進巷道貫通嚴格執行巷道貫通安全技術措施有關要求,當掘進巷道工作面貫通后,及時調整通風系統、進行合理的風量分配,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的可靠。
(4)、防塵管理:
1、掘進巷道施工期間;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進行防塵。
2、每班開工前用防塵軟管對工作面20米范圍內進行沖洗,
3、工作面破煤時必須進行煤體濕潤,運輸煤時工作面落煤必須進行逐層濕潤,轉載點必須及時開啟轉載點噴霧進行防塵。
4、要定期與不定期對掘進巷道進行灑水降塵,防止煤塵飛揚。
其它未涉及內容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執行。
通 風 科
2011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