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通前,通風科在106東探巷道內砌一組避災風門。
二、生產人員嚴格執行“先探后掘,探五進一”的原則,瓦檢員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三、探透剩三米時,通知通風科、安全科,通風科派專人現場貫通。
四、貫通時,切斷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一切電器設備電源。
五、在貫通過程中,瓦檢員要加強貫通巷道瓦斯檢查,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匯報調度,處理后方可生產。
六、貫通前,生產科監督、服務公司負責小煤窯巷道封閉工作;貫通時,生產單位用銅質工具刨透,嚴禁放炮,救護隊員佩帶救護儀器現場監督;小斷面貫通時,現場指揮人員根據小窯漏風情況及時關閉避災風門;巷道中瓦斯達到1%時,及時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員,救護隊員佩帶救護儀器控制避災風門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時嚴格控制排放瓦斯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濃度不超過1.5%;排放瓦斯期間,嚴禁非排放人員進入排放瓦斯風流流經的巷內,現場指揮人員負責設好警戒;巷道中瓦斯降到1%以下時,方可全斷面貫通。
七、通風科根據生產科安排及時封閉有關巷道。
八、貫通時,106采區所有工作面停止生產。
九、貫通時,大中隊領導、通風科、安全科等生產職能科室要親臨現場指揮、監督貫通。
編制:李小偉
審核:薛青復
會審:任雷勝 王立建 王海彥 馮 鵬 王年剛 段瑞德
原國斌 崔建喜 劉海泉 蔡德清 王建新
批準:凌良輔
通風科
2002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