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工生產過程中要使用或生產多種危險化學品,其中具有毒性和燃爆特性的物質比較多,危險性也較大。在工藝設計中,不僅通過采用密閉操作、保持安全距離、設置機械通風、保證泄壓面積等手段以保證生產的安全,通過采取必要的監控措施也會大大降低危險性。
??? 由于經濟的發展及國力的增強,可燃和有毒氣體檢側報警裝置在生產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種類也越來越多。另外規范要求也進一步嚴格,2006版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比2001版的要求安裝可燃氣體檢測裝置的場所大大增加,乙類,甚至有些情況下丙類的場所也需要安裝。
??? 但是在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過程中發現,許多企業都沒有按照新規范要求安裝。許多企業對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報警裝置不了解,已安裝的報警裝置,許多也不符合規范要求。下面對報警儀設置場所、設置要求等方面的內容進行探討分析,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借鑒。
??? 一、檢測報警儀的設置場所
??? 在工業生產中,可燃和有毒氣體探測報警裝置的設置場所要依據現行的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99年修訂版)確定。
???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中規定,建筑物內可能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可燃氣體報警裝置(11.4.2條)。
???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99年修訂版)中規定,在使用或產生甲類氣體或甲、乙A類液體的裝置內宜接區域控制和重點控制相結合的原則,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4.6.11條);在可能泄漏甲類氣體和液體的場所內,應設可燃氣體報警儀(5.1.4條)。
??? 還有一個行業標準,《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3063-1999),是檢測儀設置的主要依據,其中規定,生產或使用可燃氣體的工藝裝置和儲運設施(包括甲類氣體和液化烴、甲B類液體的儲罐區、裝卸設施、灌裝站等,下同)的2區內及附加2區內,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生產或使用有毒氣體的工藝裝置和儲運設施的區域內,應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3.0.1條)。
??? 由上述規定可知,在化工生產中,甲乙類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如果有可燃氣體或者蒸氣散發,能夠形成爆炸性氣體危險環境,在其2區及附加2區內,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爆炸性氣體危險環境應按照《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確定。如果生產和使用有毒氣體,應設置有毒氣體探測報警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