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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由于一些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對危險化學品疏忽管理和處理不當,發生了很多安全事故,特別是劇毒品的安全事故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社會影響和慘重的經濟損失。
為了加強劇毒化學品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管理辦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使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重大危險源辨識》、《劇毒物品品名表》、《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等。
劇毒化學品的管理涉及采購、運輸、保管、使用、廢棄物處理等環節。如果在這些環節上出現漏洞或管理不善,會存在嚴重的事故隱患,甚至可以導致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故須加強各環節的管理,制定、落實相應的管理措施,進行全過程的監控、監督,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發展。現就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如何實施安全管理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健全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
正因為劇毒品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使用單位應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制度》、《事故調查處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工藝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同時,向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申請領取使用許可證件或批復文件。
